獨》北市保大小隊長酒駕拒測吞18萬罰單 同桌2長官也慘遭連坐

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外觀。(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一名顏姓小隊長,日前與2名長官在新北市蘆洲區一間餐館聚會飲酒,離開時竟心存僥倖,儘管餐廳距離其住處相當靠近,不過他仍執意騎乘機車返回。轄區警方攔檢時,員警聞出他渾身酒味,但顏員拒絕酒測,當場被警方祭出拒測罰單,扣車同時扣照2年,最高恐遭罰約18萬。

據瞭解,臺北市保大2名警官與顏姓小隊長9月27日晚間相約在新北市蘆洲某家海產店,3人酒後三巡,席間氣氛愉快。顏員酒酣耳熱後,在餐廳外告別2名主管後獨自騎乘機車,返回附近住處。

蘆洲轄區派出所執勤員警攔查顏員,發現他臉色通紅、渾身酒氣,正準備進行酒測時卻遭到拒絕。對此,警方當場向顏員開出拒測罰單,並調扣車牌照2年。

臺北市保大督查組迴應,已對該名小隊長核予記一大過、調整服務地區,同時列爲教育輔導對象;至於另在場2名主管因未盡勸導責任依規定行政處分,則各記一次申誡,以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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