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樑榮業等人被提起公訴

新京報訊 據最高檢官微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梅建亞、易春陽、樑榮業提起公訴。

江西檢察機關依法對梅建亞涉嫌受賄、貪污案提起公訴

日前,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梅建亞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由江西省上饒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上饒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梅建亞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饒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梅建亞利用擔任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鎮分公司副總經理、黨委書記、總經理,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中心總經理,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易春陽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日前,湖南省人大環資委原副主任委員易春陽(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株洲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易春陽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株洲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易春陽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易春陽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樑榮業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廣東省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樑榮業(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肇慶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樑榮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肇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樑榮業利用擔任東莞市長安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大嶺山鎮黨委書記,石碣鎮黨委書記,沙田鎮黨委書記,寮步鎮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土地使用權高價轉讓、子女入學、崗位調整、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 趙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