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岸廣場獲金擘獎 大日涉弊恐遭撤銷
基隆「東岸廣場」曾獲金擘獎肯定。(基隆市政府提供/許家寧基隆傳真)
基隆市政府與NET之間近期吵得沸沸揚揚的「東岸廣場」案,原始得標廠商大日開發還因該案獲頒金擘獎,不過,因其牽涉「基隆市信二停車場」弊案,恐已損及金擘獎形象。財政部官員認爲,如涉弊案被判刑確定,將考慮撤銷其金擘獎,屆時恐成爲金擘獎頒發以來被撤銷資格的第一案。
大日開發2017年以「東岸廣場」案獲金擘獎,但2022年因爲涉入基隆市信二停車場弊案,失去優先續約資格,引發後續產權爭議,基隆市政府和NET更吵得不可開交。
民間團體獲金擘獎,除榮耀外,還可參與其他案件的加分項、減收保證金、可與主辦機關協商得獎案件權利金等,最長優惠3年。近期財政部修正《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頒發作業要點》,大修撤銷得獎資格規範,更重視參與廠商的公共安全、職業安全、勞工權利以及環境保護。
過去財政部規範,促參案如得獎案件有欠稅、提供資料不實、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且情節重大,影響到金擘獎形象或者給獎目的,就符合撤銷得獎的資格;近期財政部修正,如得獎案件公告日起3年內發生死亡職災;一次性災害罹災住院人數超過3人;或因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動檢查,經勞動檢查機構處以罰鍰合計75萬元以上,或受處分件次與檢查次數比率達20%;以及違反環境保護法規,受主管機關以罰鍰處分達10次以上,符合前述情形,就可能會被收回獎座、撤銷資格。財政部官員表示,修正作業要點目的是讓法規更爲明確,也希望廠商能更重視公共安全。
「東岸廣場」案件本身並無違法,不過金擘獎得主大日開發卻陷入弊案,讓金擘獎蒙上一層陰影,是否可持續擁有獎項確實值得探討。至於未來金擘獎撤銷得獎資格的要件,財政部須考慮得更多、更完整。
官員表示,如大日開發涉弊事件有被判刑確定,而其是在2017年獲得金擘獎,依當時規定,已損及政府形象,財政部考慮撤銷其金擘獎。但官員強調,促參案已簽約1600多件,大日開發此案是特殊、少數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