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爆收賄醜聞 澎湖調查站組長陳騏元聲押禁見獲准
法務部調查局(資料照片)
調查局驚爆澎湖縣調查站現任組長陳騏元涉嫌收賄10萬至20萬元不等,換取包庇受刑人利用借提機會出監與家屬會面處理私事醜聞!廉政署南部調查組獲報後,昨日前往陳住處、辦公室搜索,並約談陳員到案,橋頭地檢署今天上午6時餘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員,院方審理後,晚間6時15分左右裁定羈押禁見。
據悉,2019年至2021年間,時任嘉義市調查站的陳麒元,疑似收受2名在押人犯提供的手機,及受刑人家屬提供每次10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賄款,換取讓人犯與家屬私下會面處理私事;廉政署接獲情資後,由報請橋頭地檢署指揮偵辦,13日秘密發動搜索。
陳麒元是調查班42期,投入緝毒工作長達10年,績效佳有「緝毒英雄」稱號,他結業時分發到臺南市調查處,之後因故改調南機站,再轉往嘉義市站服務,並於當地升任9等專員,因嘉義市站無組長缺,近年調往澎湖縣站升任組長,此次爆發收賄案,令高層震驚。
陳騏元遭約談後,全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偵辦,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罪刑極重。橋檢今訊畢後上午向橋頭地院聲押;而2名受刑人則押監所,橋院審理後,認定陳騏元涉嫌重大,晚間裁定羈押禁見獲准。
橋頭地院表示,被告陳騏元雖否認犯行,惟經證人證述明確且有相關證據佐證,足認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刑法泄露國防以外秘密罪嫌、毀損公務員職掌物品罪嫌嫌疑重大,其中貪污罪嫌系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以其犯後態度及人性考量,客觀上認有逃亡之相當可能性,且其供述與證人證詞不合,又前後矛盾,且有要求銷燬詢問光碟之行爲,認有湮滅證據之行爲。
另再依其資歷及人脈,實有能力逃亡、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是認有刑事訴訟法之羈押原因,無法以其他手段足以替代羈押及考量其犯罪行爲情節重大等情認有羈押必要性,因此裁定應予羈押,並禁止全部之接見通信、授受物件及禁止被告閱覽報紙、收看電視、收聽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