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魚遭檢舉!澎湖男教唆3友「1個打火機1桶汽油」燒了保育快艇

電魚遭檢舉!澎湖男教唆3友「1個打火機1桶汽油」燒了保育快艇。(中時資料庫)

一名澎湖許姓男子,因違法電魚遭到陳姓海洋志工蒐證檢舉,一氣之下找來3名友人,以40萬元代價,將陳男平時駕駛的保育快艇「金合全六六號」縱火燒燬,法院審理後,依教唆放火罪判許男3年2月徒刑,三名「行動組」成員各賠60萬與陳姓船長和解,遭判1年十10月、緩刑五年。

根據判決書,許姓男子曾因違法電魚經舉發而遭監控,因此對從事海洋生態保育、協助執法人員出海取締電魚的保育船陳姓船長心生不滿,爲阻止陳男駕駛所屬「金合全66號」保育船出海取締,竟在民國109年8、9月間,找來郭姓男子,教唆郭男找人破壞陳男的遊艇。

郭男立刻找來陳姓、蔡姓友人計劃放火燒船,並向許男開價35萬元,經勘查陳姓船長的遊艇停放處後,又向許男提高價碼爲40萬元,並浮報其中5萬元做爲自己之報酬。

許男事後先給付10萬元作爲定金,郭男轉交給陳男後,又由陳男找到另一名陳姓友人,一夥人準備打火機、汽油桶等放火工具後,於109年10月16日凌晨約1時,假裝是釣客前往陳姓船長停放遊艇處,並傳暗號「我已在釣魚點」作爲通知,隨即潛水游到遊艇停放位置,偷偷上岸將破布倒染汽油置於船艏前甲板處,再以打火機點燃引火,隨即引發火勢,整艘船最後燒成骨架。

事後四名策畫縱火的男子,分別獲得25萬元、5萬元、5萬元、5萬元之報酬。經警調閱監視器影像畫面,循線破案。

法官審理後,主謀許男堅不認罪,遭依教唆放火罪判刑3年2月,但郭、陳、蔡三人坦承犯行,各賠償陳姓船長60萬元,遭判1年10月徒刑,均緩刑年,並提供義務勞動5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