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大漲 恐啓動連鎖漲價風潮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國際燃料價格飆漲,臺電去年底累積虧損3826億元,今年又將增加虧損2124億元;在政府只能對臺電撥補1千億元的情況下,電價在4月調漲已是無可避免之事。

雖尚未完全定案,但媒體披露的訊息顯示:政府爲照顧民衆,93%月均用電在700度以內的用戶,漲幅爲5%;700到1千度用戶調漲7%;1千度以上用戶調幅10%,這部分用戶約2%左右。工業用電價格調幅更大,在平均調幅12%時,年用電超過5億度且連續兩年成長者,調幅將在1到2成間,包括臺積電、高鐵、中華電信等10家高用電業者。

由於夏季高用電季節即將到來,正常使用冷氣機的家庭大概都得面對5%~7%的漲幅,引發地方首長關切,呼籲政府慎重。但面臨臺電即將破產,不大幅調漲電價已不可能。值得探究的,應是電價在該漲時卻「凍漲」或低度反映成本的調漲,累積到臺電要破產時再大漲,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應該還是不該?

對照韓國同期間的作法,就可看出臺灣的問題。韓國電力公社從2022年4月起,啓動了5次電價上漲,民生用電漲49%,工業用電漲87%,其他所有先進國家大概也都如此。臺灣因電價長期未合理反映,政府2、3年來已拿超徵的稅收撥補了臺電4500億元,形同全民用稅收補貼工商業界(其用電佔比約3/4),受惠者包括張忠謀、郭臺銘等人,這種典型的「劫貧濟富」作法,絕不是在照顧一般民衆。

在電價緩漲下,企業和民衆都沒有「省電節能」的誘因,導致用電需求年年提高,結果就必須提高新能源供應,對環境造成更大的壓力。例如光電板不僅破壞景觀,讓環境溫度升高,周邊居民擔心受怕,這可是看不到的「成本」。此外,瀕臨破產的臺電完全無力進行新能源的試驗和開發,導致臺灣在新能源的努力上完全跟不上先進國家的腳步。

將電價先大體凍漲,再累積一次大幅調漲,提供了商家足夠的漲價理由,其結果可能比分次小幅上漲對物價造成更大壓力。主計總處說今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率會由原先預估的1.85%,因電價調漲而提高到近2%,但這極可能低估了,在各種原物料和工資都上漲之下,商家又找到了大幅調漲的藉口,極可能再次啓動連鎖漲價風潮。

臺灣電價之所以大體凍漲,當然和選舉有絕對關係。但其他國家也有選舉,卻不會如此嚴重操作電價,這種不負責任、副作用強烈,又不須承擔代價的作法,應受到抑制纔對。在野黨應通過法規,要求公營企業連續3年虧損者,除主管去職以外,主管部會首長也該連坐減薪,以杜絕此種不良歪風。

(作者爲華梵大學兼任特聘教授、中華貨幣金融協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