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延長免牌照稅 初審過

牌照稅法修正案各版本一覽

爲實現我國綠能科技創新產業願景,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5日審查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將延長電動車輛免課牌照稅優惠期限。不過,朝野立委對延長年限無共識,各版本從政院版延長四年、綠營版五年、藍營版無期限等,最後全案完成初審程序,但關鍵年限條文保留,仍待黨團協商。

立院財政委員會25日排審牌照稅法修正草案,多達九位立委提案,加上政院版草案,合計爲十種版本。藍委賴士葆提案永久免稅以刺激產業發展;而藍委萬美玲、翁重鈞、謝衣鳳、曾銘宗等皆建議延長十年,民衆黨黨團則提案延長九年;綠委高嘉瑜、藍委楊瓊瓔則擬延長五年。

其中,政院版、綠委林楚茵版皆研擬延長電動車輛免課牌照稅優惠至2025年12月底,估計最有機會出線。但因爲朝野未取得共識,僅完成初審程序,將各年限版本保留送黨團協商。藍委賴士葆也強調,目前各版本都是「得延長」,不具備約束力,透過保留協商再做討論較適合。

另外,有關藍委李貴敏提案應給予新手爸媽(育有六歲以下幼童)一輛自用小客車(不限電動車或是燃油車)皆享免課牌照稅優惠,同樣也保留。

依牌照稅法第5條規定,電動汽機車牌照稅由地方政府訂定,目前全國各縣市均爲免稅並報財政部備查,惟電動汽機車免徵牌照稅優惠至2021年底,行政院擬定草案,規畫將電動汽機車優惠期限延長至2025年底。

財政部指出,150c.c.以下機車原本就免課牌照稅,電動機車約等同125c.c.機車自是免稅,財政部政策主要是針對電動汽車減免牌照稅,我國電動汽車牌照稅減稅金額從2017年0.25億元、2018年0.43億元、2019年1.7億元、2020年3.6億元,2021年前十月則爲4.8億元規模,因牌照稅爲每年針對既有車輛課徵,估計未來每年稅損約4.8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