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報廢后,電池要運回生產國:歐盟對中國電車的一記重拳

歐盟出臺新電池法,提高電動汽車電池回收門檻

最新消息,歐盟對電動車電池回收再加碼,出臺新規定:電池報廢后必須運回生產國進行處理。這直接加重了電池生產企業的負擔,尤其對國內電池企業而言,回收成本將大幅增加。

除此之外,歐盟《新電池法》還對電池的整個生命週期提出更高標準,其中,電池製造商在設計產品時就須考慮回收利用,確保電池易於拆解、回收和再利用。

這一系列舉措旨在減少電池污染,推動歐洲新能源汽車產業朝着可持續發展方向前進。對電動汽車電池回收提出嚴苛要求,從電池設計到回收處理的全生命週期均制定了更高標準。

首先,歐盟對電動汽車電池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有着切身擔憂。隨着新能源汽車產業的迅速發展,電池生產和報廢處理將成爲一大環境隱患。

使用後的電池如處理不當,就對土壤和水源造成嚴重污染。此次法規有助於從源頭上規範電池生產和回收利用。

其次,這或許也是歐洲傳統燃油車產業鏈的一種自我保護。面對電動車衝擊,歐洲車企紛紛轉型,但整個產業鏈轉型升級仍需時日。通過立法設置電動車門檻,爲本土傳統車企贏得喘息機會。

再者,歐盟的這一舉措不無爲自身利益着想。將電池回收處理限制在歐盟國內,不僅可減少污染外溢,還能確保就業和創收。從某種程度上講,是一種自我保護的策略選擇。

不過,電池污染和資源循環利用的確是個全球性難題,歐盟主張"誰生產誰負責",強調對電池全生命週期環節的規範管控,其環保理由是合理的。畢竟電動汽車電池污染不容小覷。

更有甚者,一些報廢電池流入黑市,被人爲拆解回收有價金屬,剩餘有毒物質則被隨意丟棄,後果不堪設想。

據測算,到2025年,中國報廢的新能源汽車電池將超過170萬噸,2030年更將突破350萬噸。如此龐大的報廢電池數量,將給環境帶來巨大壓力。

然而,目前我國規範化的電池回收率不足25%,回收成本高企是主因之一。很多電池生產企業對回收不太重視,將利潤最大化視爲核心目標,將回收外包給第三方機構。

這不僅影響電池回收質量,還容易滋生暗箱操作、污染轉移等亂象。所以,任何一個環節疏於管控,都可能釀成生態災難,我們應該積極應對電池污染,避免環境災難。

近年來,歐盟及其他發達國家和地區相繼出臺法規,對電池生命週期進行全方位監管,這不僅給中國業內企業帶來壓力,也爲我們指明瞭方向。事實上,只有建立完善的回收體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電池污染難題。

值得慶幸的是,報廢電池並非無用之物,其殘值較高,所含金屬和活性材料經過提取加工後,均可獲利回收。我國一些龍頭企業已在探索發展回收產業鏈,並取得了可喜成績。

專家們預測,隨着回收技術不斷成熟,到2025年電池回收產業有望實現100億元產值,回收利潤可觀,將極大激發企業參與熱情。

事實上,綠色出行已然成爲全球大勢所趨,一旦我們無法形成完整的產業閉環,新能源汽車就難以打入歐洲等國際主流市場。

未來幾年,我國電池回收產業鏈必將面臨重大發展機遇。政府要加快完善回收政策法規,企業則要主動承擔起社會責任,積極投身於回收再生領域。

只有各方攜手並進、形成合力,我們才能最終實現電池資源循環利用,推動新能源車產業走向更加綠色、可持續的未來。那麼,關於電池回收問題,有何應對之策呢?

應對之策

首先,政府應當建立"誰生產誰回收"的模式,將回收環節計入電池生產成本,明確企業應盡的環保責任。與此同時,適當提高新能源車購置補貼門檻,倒逼企業主動投身回收再利用領域。

企業則應先在國內市場先行一步,在技術、管理等方面先行積累經驗,日後再複製推廣到海外市場。

比如,東南亞正迅速成爲全球新能源車銷售增長最快的地區,中資汽車廠商正加快佈局,可在當地設立回收分拆基地,達到就近回收、降低運輸成本。

對於一些資金實力雄厚的電池龍頭企業,不妨直接"走出去",在海外消費市場設立回收加工廠,一方面可就近回收再利用,另一方面也爲日後打入當地市場奠定基礎。

與此同時,國內電池生產企業、汽車廠商、回收加工企業等相關方,必須加強溝通合作,統一產品標準,實現資源共享互通,努力構建起一條完善的廢舊電池循環產業鏈。

只有採取系統性措施,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電池污染這一頑疾。當前雖然回收利用體系建設仍處於初級階段,但只要政策市場雙輪驅動,中國定將在這個發展方向上實現彎道超車,成爲全球新能源電池回收加工的中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