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薪定義 應以維生工資爲準

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根據OECD公式計算,大約3.1萬元算是低薪。(鄧博仁攝)

勞動部參考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標準,訂出薪資低於3萬1000元以下爲低薪勞工。學者指出,勞工月領3萬1000元雖不致三餐不繼,但若把房價考慮進來,就會很低,建議應參考各國不同民情;勞團也說,勞工1個人領3萬1000元在臺北市生活已十分勉強,更何況若要扶養其他人?建議應用維生工資(Living Wage)定義才較合理。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鄭中睿說,若薪資低於維生工資,多數人會認爲不太夠用,因此應用維生工資定義低薪族。維生工資爲養活自己或家人必須賺取的小時工資,以美國紐約市區爲例,最低工資爲16元美金,但未扶養其他人的維生工資高達33.31美金。

鄭中睿認爲,政府的工具當中只有最低工資一項可以直接提升工資,但近年已推動許多,在政府沒有其他工具要求僱主提高工資前,那應該透過提供更多如托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達到稅收重分配較爲有效。若要長遠則應透過組織工會提升勞工議價能力,畢竟有研究指出,勞工組織率高的行業,薪資也會較高。

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邱俊榮說,勞動部提升薪資的工具十分有限,而薪資不只與勞工相關,也與資方相關,若政策是要解決低薪,經濟政策補貼事業單位時就應用更嚴苛的標準檢視,不能一方面要求企業加薪,又允許沒有能力加薪的企業留在臺灣,臺灣應先確認政策目標若爲「加薪」,則應在就此目標之下啓動政策才能長期穩健的加薪。

臺鐵公司化新進從業人員薪資迄今未調整,臺鐵產業工會與藍綠立委多次反映應調薪,低薪待遇將使招募更困難,恐難補足人力缺口。據新版從業人員待遇草案,未來預期最低薪資將調至3萬6140元,和目前最低階起薪3萬3000元相比,可望調升3000元,後續需經交通部審議、行政院覈定才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