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次酒駕!高雄男擦撞機車 還想拿5千元賄賂警…下場慘了

▲高雄男第9次酒駕擦撞機車闖禍,想拿5千元賄警了事。(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陸姓男子開車載友人行經三民區九如二路與自由一路時,與機車騎士發生擦撞,事後員警到場進行酒測時,陸男不斷打電話裝忙,更私下拉着員警到一旁行賄,稱他可以匯5000元了事。警方堅拒後直接酒測,結果陸男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96毫克,這次已是他第9次酒駕,當場依現行犯逮捕。

這起事故發生在23日18時許,經瞭解,54歲陸男駕駛自小客車搭載56歲友人鄧男,於自由一路要左轉九如二路,與直行的18歲機車騎士柯男發生擦撞,雙方均輕微擦挫傷,自行就醫。

▲高雄男第9次酒駕擦撞機車闖禍。(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警方獲報後到場進行酒測,騎士柯男無酒精反應,但陸男身上飄出酒味,一開始還裝忙想逃避酒測,更私下拉着員警到一旁稱他可以匯5000元了事。員警拒絕後,直接對陸男酒測,果然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高達每公升0.96毫克,當場依現行犯逮捕。

初步肇事原因研判爲陸男酒後駕車且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詳細肇事責任仍待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鑑定分析。事後陸男被查出他是酒駕累犯,這一次已是他10年來第9次酒駕,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高雄男第9次酒駕擦撞機車闖禍,想拿5千元賄警逃酒測。(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至於陸男未依禮讓直行車先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陸男酒駕部分,違反同條例第35條1項1款(處3萬元以上至12萬元以下罰鍰);而其同車友人鄧男明知陸男飲酒未勸導禁止其酒後駕車,違反同條例第35條8項(處6000元以上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將ㄧ並予以制單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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