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管制鬆綁】詹喬愉/國家給了2個最棒承諾

▲中央擬放寬登山管制。(示意圖屏東消防局提供)

詹喬愉/綽號「三條魚」。臺灣女性登山家,多次參與山難救援,是臺灣第一位成功登上全球第4高峰「洛子峰」的女性。

我今天收到兩個最棒的贊助承諾!

這個故事緣起於一位非登山界、但熱心某大咖朋友,也因爲G哥(比基尼登山客)的犧牲而有此開頭。

▲比基尼登山客日前因墜谷去世。(圖/翻攝自Facebook/G哥比基尼的高山足跡

友:「像你們爬這樣的山(八千米),應該都會帶衛星電話吧?鱻:「…嗯,我沒有欸。」友:「怎麼可能沒有?爲什麼?很危險阿!」鱻:「就沒有阿,你知道衛星電話很貴嗎?打電話也貴。」友:「沒有人贊助你這個東西嗎?」鱻:「沒有阿…」友:「天啊,這種事我一定要呈報總統府,這種爲國爭光的事情國家應該要幫點忙的阿!」

聊天嘛,覺得很多事情都是講講,那天聊完之後就各自散了,卻沒想到劇情超展開,後勁強大到令我受寵若驚。

沒幾個禮拜,我所屬的經紀公司就接到張景森政委的通知。原來此事驚動總統府,交代張景森政委要了解一下,他的秘書要我交上一份簡略計劃書,看什麼部分可以有所幫助。

實際上我不知道要國家幫我什麼,我覺得國家如果幫助我一個人,感覺很彆扭,尤其登山比較偏向個人成就的部分,我只想提出讓我們可以在國家公園攀巖、溯溪…但又不敢。

於是我私訊呂果果,問他有沒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地方。結果阿果說,如果有需求,大概是簽證難籤這件事情吧!但更重要的是,既然國家會重視出國去爬山,那麼希望國家能重視登山推廣與教育等更紮根的事情。因爲國家給的幫助,應該期許是大家都能受益的。阿果加深我的決心,讓我確定了一定要提出議題需求的想法。但是議題太多…該怎麼提呢?

由於張政委要我去一趟行政院開會,我原本想寫一份像報告書的文件,不管人家在不在乎這個議題,都塞出去。但偏偏我太忙了…完全沒有時間寫阿!簡易計劃書的部分倒是把我以前寫的剪剪貼貼先送出去了。

於是我開會前緊急打給雪羊視界 Vision of a Snow ram,劈里啪啦的把一堆我的想法告訴雪羊,請文筆流暢的他幫忙在開會前整理一些重點議題,至少能紙本發出,比口頭說來得更讓人加深印象。感謝雪羊的神救援,在開會前不到一小時列了些內容出來,還比我原本預計的主題多了點。

走進行政院張政委辦公室,又讓我驚喜了一下,看到好久不見的黃一元老師樑明本老師兩位前輩,原來他們也來開會了!在座還有體育署的長官和…(抱歉我記不住)天阿,這個陣仗比我想像的大。

張景森政委因爲前面行程延誤,還沒抵達。結果一元老師一臉不屑,劈頭就把我能想到的(簽證、保險、飛機超重…當然還有罪魁禍首的衛星電話)狠批了一遍,然後說說:「我不覺得你是來要贊助的,這種東西需要國家幫忙嗎?這麼簡單的東西還需要政委和體育署來這裡坐着開會嗎?」

我心裡想:老師你也不要這麼犀利,政委都還沒到就要我破梗…(而且我也不知道會有這些單位阿!)但一方面也還是佩服一元老師總是能一語道破重點。

接着我提出自己想法,得到的回覆大多是老調官腔(這些想法我們也認同…但是如果XXX誰負責、如果民衆XXX又怎樣…)總之聽就知道敷衍。原本想說這應該也沒救了啦。

沒想到等張景森政委本人到後,一提到議題,發現他竟然都有在瞭解,因爲他本人也爬山。有太多議題牽涉太廣,也不是這樣一個會議可以拍板訂案。於是我提出了一個小要求:「開放國家公園讓我們從事戶外運動(尤其是陽明山國家公園)。」

國家公園雖說有保護環境的責任,但我不能接受這種能夠牽管線引流溫泉、蓋溫泉旅館,但民衆不能泡野溪溫泉;可以把山挖開蓋房子,但是不能攀爬巖壁;可以把溪水引去養漁塭,但是不能溯溪;可以蓋無數馬路,但是不能越野跑;保護財產而不是保護自然的國家公園…。(題外話,我們社團學弟曾經因爲看到溪水被引流走,不知道引去哪裡。所以把水引回溪谷。然後賠了十萬塊,因爲那是引去養香魚的水。)

張政委超果斷的一口答應。他說國家公園本身就不應該用「危險」當理由去阻止人民的活動,因爲這不是國家公園的職責。(讓我們看下去,如果國家公園用環境保護當理由,那麼會如何處理這些人爲「財產」)

其二,張政委提到,登山自制條例全面廢除。我們需要建立的是一致的報備相關問題。

於是乎…他問我所以不要什麼贊助了?衛星電話?

我說,我已經得到了兩個最大的贊助:第一,國家公園不應用危險爲理由禁止民衆從事戶外活動。第二,登山自治條例全面廢除。希望這是真正能夠實現的贊助,也是我目前爲止得到最好的贊助!讓我們一起看下去,也讓更多人一起督促和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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