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機報到向地勤說行李有炸彈 雲林男去不成澳門反遭訴

真的不可以亂說話!家住雲林縣的52歲廖姓男子,今年元月初某日上午要搭機飛往澳門,卻在報到櫃檯對着地勤例行詢問行李中是否有危險物品時,廖男竟脫口而出「行李有炸彈!」,當場遭據報趕到的航警局人員逮捕,桃園地檢署偵結,將他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的散佈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罪嫌起訴。

起訴事實指出,從事營造業的廖男今年1月4日上午8點46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準備搭乘上午10點多長榮BR-801班機前往澳門,卻在3樓出境大廳20號劃位櫃檯報到時,趁着檢查托運行李過程中,向地勤人員說了句「行李有炸彈!」,地勤人員不敢大意立刻報警,航警到場,他才知玩笑開大了。

根據瞭解,當時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員警到場後,立刻開箱檢查廖男的行李,雖然沒有找到任何疑似爆裂物或其他可能影響飛安的物品,警詢後,仍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結果廖男澳門沒去成,反倒進了地檢署。

檢警偵訊時,廖男坦承不諱,並有地勤人員的證詞佐證,檢方認爲廖涉犯民用航空法第105條第1項後段的散佈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者,依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雲林52歲廖姓男子(紅線框起者)今年1月4日上午欲搭機前往澳門,卻在報到櫃檯向地勤人員開玩笑,謊稱「行李有炸彈!」,當場遭航警局逮捕送辦,桃園地檢署偵結,將他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起訴。圖/航空警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