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紅燈滑手機遭攔 她朝警說「不要」騎走挨罰1萬!抗議結果逆轉

女子不理員警攔停,綠燈直接騎走,遭開罰1萬元,她不服提出行政訴訟。(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臺北一名女子今年7月騎車停等紅燈時拿出手機查看,被路邊員警攔查、要求停靠路邊,她自認沒觸法,直接向員警說不要,等到綠燈亮時就騎走,事後遭開單罰1萬元、吊扣駕照6月,她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法院勘驗密錄器發現,員警當時距離該女很遠,且該女在綠燈亮起前12秒就收起手機,最終判撤銷原處分

判決書指出,該女子說當時停等紅燈時拿出手機,是爲了查看有沒有人打電話來,員警距離她1、200公尺,對方看到後穿過車陣走向她,就直接要求停靠路邊,詢問原因也不說明,她認爲自己沒有酒駕或重大違規短時間拿出手機也沒有影響交通,甚至等到綠燈亮時才騎走,證明沒有企圖逃跑,認爲沒有不服取締行爲。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則表示,該女發現員警後馬上收起手機,操作手機過程約13秒,該員警以明確手勢口頭告知方式進行攔停,該女卻直接騎走,認爲警員依法制單舉發並無不妥。該員警說,他看到該女一直滑手機,看到他向前攔停後才收起手機,甚至直接說「不要」直接騎走。

法院勘驗員警密錄器發現,該員警距離該女相當遠,當下能否看出是在玩手機,顯然有疑慮,且當時車陣相當長,她拿手機的行爲只有短短几秒鐘,而且在綠燈亮起前12秒就收起手機,因此難以認定有危害駕駛安全的行爲,最終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