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三讀通過 盼達2050年零死亡目標

爲洗刷行人地獄標籤,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摘自立法院直播)

爲洗刷行人地獄標籤,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納入以人爲本理念,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願景正式入法,中央政府應建立完善駕駛人訓練、考驗及資格管理制度。

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死傷頻仍,須凝聚各級政府與社會各界力量,並倚靠各級政府間與社會各界之通力合作。行政院8月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並送至立法院審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逐條審查,11月初因部分條文保留交付朝野協商,最終在11月22日協商達成共識,並在今日三讀通過。

《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第1條納入零死亡願景,並加入2050年交通事故零死亡目標,各階段目標將在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劃訂定及滾動檢討。

《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第9條,滾動檢討駕照制度,包含駕駛分類、申請及持有資格等,加註「滾動檢討駕駛人訓練、考驗及資格管理,包括駕駛執照分類、申請考驗、知識技能測驗、持有資格、更換新照、無照駕駛處罰、優良駕駛獎勵(如日本金色駕照制度)」,建立完善駕駛人管理制度,並納入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劃。

《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第16條「中央應妥適規劃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制度及其他相關措施」,說明達共識爲「中央政府爲提升用路人之交通安全意識,應規劃辦理道路交通事故之保險制度及相關措施」。

立委陳椒華表示,全國交通死傷狀況依然嚴峻,每年交通事故死傷人數超過3000人,行政機關未來如何依照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交通目標達成零死亡願景,考驗明年執政黨的政策規畫和執行力。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指出,111年交通事故高達37萬5千多件,死亡人數3085人,不僅是交通問題更是社會問題,臺灣現行的交通安全法規有很多的缺失,沒有系統化,今天三讀落實交通安全檢核機制,要求主管機關定期來辦理安全檢核,對於高風險的地點主動發掘相關潛在危險因子,預防性改善作爲建立改善設計。

李德維指出,在這部分也明定傷害最低公共運輸優先緊急車輛可通行無障礙設計,落實道路公共使用來洗刷行人地獄的惡名,辦理交通事故保險制度和其他相關措施,在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的願景,長期2050年零死亡邁進,應該滾動式的檢討,提前達成相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