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突失業給付緩不濟急 社會局傳授「補助請領撇步」

陳媽媽與丈夫離婚後,獨力承擔家計,生活過得很清苦,平時得指導孩子寫作業。(民衆提供)

陳媽媽平時除照顧孩子外,還得擔起家中大小事務。(民衆提供)

36歲陳姓單親媽媽4年前與丈夫離異,獨力撫養2名幼子,今年疫情期間,遭公司無預警裁員,她僅靠着送外賣微薄收入維持家計,並向政府申請失業給付,但過程冗長,緩不濟急。幸賴民間企業伸出援手,撥發5000元急難救助金,讓她暫度難關。對此,新北市社會局表示,民衆遭遇緊急狀況,可先向社福中心尋求援助,以解除燃眉之急。

領有中低收入證明的陳媽媽,獨自撫養2名患有情緒行爲障礙的兒子,大兒子今年就讀國二,小兒子才三年級。她原本在1間室內裝潢設計公司工作,受到疫情衝擊,公司業績不佳,今年農曆年前遭公司裁員。

陳媽媽與丈夫離婚後,獨力承擔家計,生活過得很清苦,因爲疫情緣故,公司不時放無薪假,加上2個兒子在學校出狀況,經常得到校善後,只能兼差送外賣餬口。陳媽媽說,每月房租、日常開銷加上兒子就診費用,林林總總佳在一起,幾乎是「月光」。

今年農曆年前,設計公司無預警裁員,陳媽媽一家三口面對突如其來的變故,措手不及,於是先向勞動部申請失業給付,可是申請程序冗長,從申請到核發得超過1個月時間,眼看全家人就要斷炊。

陳媽媽轉而向新任職的公司foodpanda申請急難救助金,經過評估,迅速核發5000元急難救助金。「雖然金額不多,但就像及時雨,而且不限中低收入戶,只要重大天災或裁員導致家庭變故好像都可以申請。」

針對民衆突遭公司裁員,家裡生計出現狀況,社會局指出,若民衆生活出現現困,可就近向各區社會福利中心尋求協助,社工經過訪視,評估連結社會上民間資源先解決民衆困境,另外可向政府申請失業給付,而失業給付不屬於社會救助範圍,而且給付範圍至6個月,核發金額比較高,對民衆較有利。

社會局表示,另可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急難救助生活補助,事發後3個月內可申請,最慢30天內核給,金額約1萬元。但須注意的是,急難救助生活補助與失業給付無法同時請領,而且補助爲1次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