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卡債難償還? 明年6月底前可多次申請緩繳

疫情爆發後累計至今年5月17日止,銀行覈准現有貸款展延、申請新貸的部份金額達5687億元。(本報資料照)

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大爆發,19日新增9萬331例,死亡59例創下單日新高、累計案例更破百萬。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19日宣佈,考量國內外疫情變化,影響個人債務償還能力,金管會於2022年5月12日協調銀行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的債務協處機制受理期間至2023年6月底。

據銀行局統計,從疫情爆發後累計至今年5月17日止,銀行覈准現有貸款展延、申請新貸的部份共有14萬5千件、金額達5,687億元。

林志吉指出,因考量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到個人經濟,金管會先前已分別於2020年2月18日、5月29日、12月25日、2021年6月2日及11月30日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該等受理展延期限將於2022年6月底屆至。

林志吉表示,金管會已在2022年5月12日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進行討論,達成下列會議結論,其中,協處機制適用對象爲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之民衆、協處機制產品範圍包括: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在協處措施信用卡款項部分,信用卡帳單之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

在其他個人貸款部分,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在協處機制期間方面,則是受理申請期限由2022年6月底止延長至2023年6月底止。民衆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申請不以一次爲限。

金管會表示,民衆如確實受疫情影響且還款有困難者,可在受理期限2023年6月底前嚮往來銀行提出申請,倘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衆,如仍持續受疫情影響者,亦可在上述期限內再向銀行提出申請。金管會希望銀行支持客戶度過疫情,客戶也要珍惜自己的信用。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視訊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