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幫人維權的幌子騙錢,一新型網絡詐騙團伙落網
“上當受騙後別擔心,專業團隊幫您維權追損!”在網站上大量投放這樣的廣告信息後,陳某等人冒充“律師”“維權專家”,以幫助受騙人追回損失爲幌子,騙取3000多人交納“服務費”“諮詢費”700餘萬元。
姚雯/漫畫
經江蘇省阜寧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主犯陳某、劉某、佘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各並處罰金60萬元,判處其餘2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八個月不等,各並處數額不等罰金。
維權追損掉進“局後局”
2022年10月,賦閒在家的江蘇阜寧居民姜先生在投資網友的介紹下炒股賺錢,被對方以有內幕消息、可以穩賺不賠等謊言騙了20萬元。意識到上當後,急於追回被騙錢款的姜先生沒有第一時間報警求助,而是在網上搜索“如何維權追損”,並通過跳轉的網頁找到了一家法律諮詢公司。
在填寫完個人信息和聯繫方式後,法律諮詢公司的一名客服立刻給姜先生打來電話,聲稱他們有專業的法律團隊,有能力、有資源幫助受害者維權。於是,姜先生向對方講述了自己的遭遇。
“這明顯就是電信網絡詐騙,我們有專業團隊,有維權經驗,可以幫你把錢追回來。”客服有板有眼地爲姜先生分析了騙局手段,並讓姜先生提供被騙記錄和轉賬截圖等。客服還告訴姜先生,公司審覈後,他們便可以與股票公司對接幫助姜先生維權追損,只需其交納1998元的“服務費”,此外,追回損失後還需再收取20%的“手續費”。
在對方的保證下,姜先生向客服提供的賬戶轉賬了1998元,客服隨後發來“法務專員”的微信,要爲姜先生提供一對一的追損服務。但是,兩個月過後,“法務專員”仍然以正在追損、已經和股票公司對接、投訴到金融辦等事由拖延,再次催促後,對方拉黑了姜先生的微信。
“當時一心想把之前被騙的錢要回來,沒想到又被騙了……”回憶起當時的情景,姜先生懊悔不已。
2022年12月,姜先生到公安機關報案,稱自己被網上的法律諮詢公司以幫助挽損的方式詐騙。警方立案偵查後,一個披着“專業法律維權”外衣的詐騙團伙浮出水面,該詐騙團伙主犯陳某、佘某、劉某等人被陸續抓獲歸案。
“正規公司”一點不正規
“來找我們的都是被騙的人,有投資被騙的、貸款被騙的、‘殺豬盤’被騙的等等,我們就是利用了他們‘病急亂投醫’的心理……”面對公安機關的訊問,陳某供述道。
2020年7月,陳某夥同好友劉某、佘某在湖北武漢註冊成立了法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等十餘家公司。公司內部分工明確,設有廣告技術部、前端銷售部、後端法務部、人事行政部等部門,看起來十分“正規”。
廣告技術部負責以幫助受騙者“維權追損”爲名,在網上大量投放廣告信息,在獲得被害人個人信息後立即推送給前端銷售部。據前端銷售人員劉某交代:“客戶在網上找到我們公司後,我們會按照公司給的話術讓客戶相信公司有能力幫他們把被騙的錢追回來,騙取信任並收取‘建檔費’‘諮詢費’‘服務費’等費用。接下業務後,我們再把後端維權專員的微信推薦給客戶。”
和其他團伙成員一樣,雖然都是打着“法務”“專業律師”“法律維權顧問”等各種名號“拉業務”,但劉某其實只有初中文化,從來沒有學過法律知識,所謂“專業法律服務”只是通過公司培訓的話術和在網上查些法律解答去應付、拖延客戶,在客戶要求退費時,就以“正在幫助被害人維權追損”等理由推諉、拒絕,或者把客戶交給主管解決,直至最後把客戶的微信拉黑。
3000餘人受騙
爲了吸引更多客戶,陳某等人還在一些搜索引擎中付費引流,花錢越多,客戶搜索時該公司的信息就越靠前。陳某等人還制定了一套詳細的話術,針對不同的語境,比如“對方不回覆”“質疑公司是否正規”“追回成功率”等情況,匹配對應的回覆內容。
由於陳某等人不具備法律知識,也沒有能力或資源幫助客戶追回損失,最後只能建議客戶找支付平臺投訴或者找對方客服賣慘,甚至建議客戶以自殺、自殘等方式威脅對方等。至於客戶能否真正追回損失,陳某等人並不在意。
因公司在經營期間被多次舉報,爲逃避監管,陳某等人頻繁更換營業執照,且不在營業執照登記的地點辦公。陳某認爲,自己的詐騙金額只要未達到2000元,公安機關就不會立案偵查。因此,爲了規避風險,陳某等人還要求員工收取客戶費用的數額在200元至1999元之間,不得超過2000元。
經查,陳某等人公司的業務量達數千筆,有3000餘名被害人受騙,涉案金額700餘萬元。今年5月,該案被偵查機關移送阜寧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針對該案涉案人員衆多、調查取證難、後期公司合併犯罪數額認定較爲複雜等情況,該院依法介入該案,引導公安機關重點補充偵查陳某等人在團伙中的作用、固定平臺後臺數據、加強同案人員供述印證、補充業績統計表等證據。對於覈實到的被害人,檢察機關要求公安機關全面調取被害人的轉賬記錄、聊天記錄與後臺數據比對,並引導公安機關及時對陳某等人名下固定資產購置經過、資金來源等予以查證,以避免陳某等人將資產轉移。
在審查起訴階段,承辦檢察官與律師積極溝通,共同向犯罪嫌疑人釋法說理,陳某等人均表示認罪悔罪,並自願退出違法所得100餘萬元。
今年7月2日,阜寧縣檢察院以陳某等32人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近日,法院審理後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管瑩 王新媛 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