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壓生產者≠淨零減碳 碳費政策反商仇富恐成國際笑話

▲ 環境部長彭啓明坦言,碳費徵收是上任後第一個挑戰,最快8月底正式公告碳收費辦法,將採取棍子與蘿蔔並行。(圖/記者許敏溶攝)

● Bryant/產業研究與市場策略分析員

環境部即將於7月5日召開第4次碳費審議委員會,相較於前幾次會議討論大方向,外界預期將進入深水區討論徵收情境。然而,目前爲止審議委員會對於碳費費率、優惠費率等配套措施尚未有定論,各界對此頗爲焦慮。

產業界呼籲政府在未有周延配套前不應太快實施政策,環團則抨擊企業私下與行政院、經濟部等進行拜會遊說,最終讓步給予高碳泄漏風險係數、優惠費率等種種緩衝方案。然而碳費費率乃是審議委員會決定,環境部各項草案也是依照外國經驗研擬,環團屢屢指控「污染者付費」淪爲「污染者優惠」,大有爲批評而批評之嫌。

▲ 若碳費政策淪爲反商仇富,臺灣恐成國際笑話。(圖/作者Bryant製作)

「污染者付費」無限上綱?「實質減碳」纔是轉型重點

政府爲貿易暴露產業制定高碳泄漏風險係數,並提供優惠費率鼓勵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劃,真的是讓碳費制度從「污染者付費」變爲「污染者優惠」嗎?

在檢視前述觀點前,我們需要清楚認知的是,臺灣碳費制度現階段有兩大重點。其一在於協助企業因應全世界各大市場陸續築起的「碳關稅」壁壘(包含但不限於歐盟CBAM),透過在本國內先行收取碳費,減少企業前進海外市場時的相關成本;其二,則是鼓勵企業儘快安排低碳轉型措施,實質達成減碳目標。

考量這兩大重點,環境部已經多次表示:「碳費主要目的是加速減碳,同時促使產業轉型,並非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意味着臺灣碳定價政策重點不在費率高低、徵收總金額多寡,而是能否藉由碳費價格訊號推動企業的減碳工作。

▲ 臺灣碳定價政策重點不在費率高低、徵收總金額多寡,而是能否藉由碳費價格訊號推動企業的減碳工作。(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環團自然不反對推動實質減碳,但爲了創造更高強度的碳定價政策環境,環團越來越傾向使用嚴厲的批判修辭,將臺灣企業描繪爲「環境保護長期失衡」、「成本轉嫁不負責任」、「予取予求的經濟巨嬰」,主張合理的碳定價政策不應給予各種優惠,更不需要爲了提高企業接受度而提供折扣。

前述論點可溯源自1992年聯合國在《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揭櫫的污染者付費原則,今年3月環境部委託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的碳費研究報告中,也建議「制度保持簡單」與「政策保持嚴格」,以防碳費政策的優惠措施弱化減碳誘因。然而以上兩者都無法證實污染者付費在臺灣已經淪爲污染者優惠,反倒是與各國制度相比,臺灣政策不但不缺「棍子」,而且還沒看見「胡蘿蔔」的蹤影。

▲ 與各國制度相比,臺灣碳費政策不但不缺「棍子」,而且還沒看見「胡蘿蔔」的蹤影。(圖/記者許敏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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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開徵如同棍棒招呼 企業修煉低碳體質卻被苛刻抨擊

棍子與蘿蔔的比喻,來自新任環境部長彭啓明對碳費政策的闡述。目前臺灣碳費3項子法說明了碳費徵收、適用對象,以及自主減量計劃規則。其中本爲保護我國產業競爭力、避免國際間碳泄漏、推動自主減量而設計的「高碳泄漏風險係數」與「優惠費率」,竟被環團曲解爲「折扣、優惠、大放送」,批評「只有蘿蔔沒有棍子」。然而在政府、學界與產業界看來,所謂的「蘿蔔」應指仿效歐美日等國施行「發行綠色債券」等政策,在徵收碳費的同時鼓勵與協助產業順利轉型。

爲了防止產業外移至碳管制較爲寬鬆之國家,反而增加全球排碳量,給予高碳泄漏風險產業政策緩衝乃是全球共識。環團知曉碳泄漏此一概念,卻屢次批評政府不應給予 0.2 的高碳泄漏風險係數,認爲這是將碳費「下殺 2 折」。LSE 報告中提及,保護競爭力和避免碳泄漏的措施應側重於在不削弱碳價格訊號的情況下,在國內和國外生產商之間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環團據此批判臺灣不應過度仰賴優惠折扣。

▲ 倫敦政經學院報告中提及,保護競爭力和避免碳泄漏的措施應側重於在不削弱碳價格訊號的情況下,在國內和國外生產商之間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圖/翻攝自LSE推特)

然而,LSE 報告從未反對提供高碳泄漏風險產業免徵額度以及優惠費率,考察歐盟、英國、新加坡、南韓等碳定價先進國家的做法,各國甚至願意給予高碳泄漏風險產業 100% 免徵額度,並且提供許多津貼補助。「臺灣碳定價之父」李堅明亦曾公開表示,除了對於高碳泄漏風險的行業別,可以給予 90% 至 95% 的減免幅度,對於願意自主減量的企業,也應該給予優惠費率。由此可見,臺灣 0.2 的高碳泄漏風險係數非但不落後於國際標準,更可說是高於國際標準許多。

討論優惠費率,也應該意識到這一政策工具與自主減量計劃攸關。雖然自主減量計劃常被激進的環保人士打上「先喊先贏」、「隨便喊價」的標籤,但當中依舊設有檢核、盤查制度。企業固然可以畫大餅、給出不切實際的目標與時程,但如果無法通過盤查、達到減量標準,企業將被取消適用優惠費率、追繳差額。政府自主減量計劃草案與 LSE 報告的建言相符:「優惠利率爲符合條件的實體提供折扣,減輕碳定價的財務負擔。這種降低往往是暫時的,並受採用脫碳計劃等條件的約束。」臺灣政策框架與國際法規既無不同,優惠費率又尚未定案,環團指摘環境部恐給予產業過多優惠,未免無的放矢。

環保人士呼籲轉型才能提升競爭力,但碳費開徵無疑是施壓污染者減少外部成本、改善生產模式的棍棒。即使政策給予部分緩衝,也只是如同練習武術時配戴護具,避免體質沒提升卻受重傷,不應被曲解爲「污染者優惠」。若是國內企業爲了轉型陷入經營困難,對於國家社會反而是落入惡性循環。

▲ 打壓生產者不等於淨零減碳。(圖/作者Bryant製作)

引用錯誤資料鼓動反商輿論 無助於臺灣永續發展

由於碳定價政策制定較晚,臺灣確實應該加緊推動永續發展。即使產業、環團各執一詞,也是爲了人類福祉與全球氣候變遷議題做良性討論。然而有些論者援引錯誤資料,認定臺灣碳費政策太過寬鬆,卻不利於穩健減碳工作。

討論如何制訂國家減碳目標,必須先理解到碳定價只是減碳政策工具之一,LSE 報告相當深入評估了三種最適合臺灣背景的措施——優惠費率、碳抵換和緩解投資補貼——但環團目前過度聚焦在高碳泄漏風險係數、優惠費率、碳抵換倍率等扣減方案,將之視爲「胡蘿蔔」。扣減方案是爲了緩衝國際競爭與民生經濟壓力,且碳抵換有設定 10% 扣除上限,充其量只是承受碳費棍棒的緩衝護具,真正的「胡蘿蔔」是產業補貼,惟臺灣給予的並不算多。

以最受環團詬病的化石燃料補貼來說,國際能源總署(IEA)指出臺灣 2022 年總化石燃料補貼金額約 100 億美元,約佔 GDP1.3%。比照國際貨幣基金(IMF)對全球主要工業國家的補貼金額統計(其中無列入臺灣,本文臺灣部分引用IEA資料),臺灣的總化石燃料補貼金額 GDP 佔比在全球主要工業國家中最低。

▲ 國際能源總署指出臺灣 2022 年總化石燃料補貼金額約佔 GDP1.3%,此佔比比全球主要工業國家中還低。(資料來源/IMF、IEA)

此外,在環團痛批減碳目標低於國際基準時,也錯誤連結了碳排放覆蓋率與國家減碳目標的關聯性。扣減各項方案後實質徵收的臺灣碳費估算額,並不能直接連結到國家減碳目標,因爲自主減量計劃的成效也會降低國家總體碳排放。而且碳費只是減碳政策工具的一種,用於節能新設備與新投資的緩解投資補貼、再生能源基礎建設等「胡蘿蔔」,同樣會反映在最終的減碳成效當中。

臺灣永續發展工作還有許多努力的空間,但我們必須每一步都認真、務實看待,找出有效的做法,而不是抱着錯誤資料振振有辭。鼓動反商輿論無助於臺灣永續發展,真正能降低碳排放的穩健措施,纔是守護我們美麗地球環境,幫助臺灣企業成爲新時代經濟巨人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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