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同學相聚卻成就孽緣 怨偶互控!人妻訴離斬斷9年婚
大學同學相聚卻成就孽緣,怨偶互控對方的不是,法官判決准予離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大學畢業多年後與男同學阿國(均化名)相遇,2人展開交往並於2015年結婚,但婚後住在各自的老家,僅在週末假日才能相聚,小萱爲維繫感情,便北上與阿國租屋居住,但阿國卻又堅持要搬回老家遭小萱拒絕,雙方爲此鬧得不愉快,小萱因而離開租屋處,分居迄今已5年,小萱因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當年阿國不滿她拒絕搬回去公婆家,以及對於她與家人間的互動,竟用不堪言語辱罵她,甚至還要找黑道要到她的孃家鬧事,並恐嚇要加害她的家人,最終令她不堪忍受,纔會在2019年離開租屋處,雙方自從那時起分居迄今。
阿國辯稱,雙方原爲大學同學,後來因聯繫上而成就此段姻緣,婚後彼此感情融洽,但小萱心繫孃家,而且因小萱父母感情不睦,導致小萱需長時間留在老家工作居住,他則每週五晚上搭車南下,藉以維繫夫妻感情。
2017過年期間她到小萱孃家過節,提及讓小萱在他家公司工作,但談及薪資時,小萱的父親極度不悅並大聲壓制。事後小萱的父親控制小萱不得與他聯繫長達3個月,更躲避他的父母聯繫,並放話雙方的婚姻「死刑」。
法官考量,小萱因不堪阿國長期言語辱罵、恫嚇,纔會離開租屋處返回孃家居住,阿國未思其不當行爲,導致小萱無法忍受而離家,反於小萱離家後,將共同租屋處解約,並返回老家居住,且在分居後無任何積極作爲,藉以維繫情感。
法官審酌,雙方分居迄今已逾5年,無法回覆共同生活,阿國雖請求駁回小萱之訴,但阿國毫無積極作爲挽回婚姻,也未反省先前不當言語造成婚姻傷害,反將婚姻破綻歸責於小萱及其父親。日前依法宣判,雙方婚姻已達難以維持婚姻之程度,自無再強求維持婚姻之名。小萱請求判決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