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子公司尚志資產處分不動產 交易總金額131.25億元

大同(2371)26日召開重訊記者會,代子公司尚志資產公告董事會通過處分不動產相關事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大同(2371)26日召開重訊記者會,代子公司尚志資產公告董事會通過處分不動產相關事宜。交易對象包含,璞永建設、璞慧建設、璞慶開發企業、海悅國際開發(2348)、敦富開發建設、鈜富開發、濟盟建設、臺灣樂菲,交易總金額131.25億元。

大同公告土地及建物標示,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431、431-1地號土地及2273建號等11筆建物門牌: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地下二層至地上第六層及第十三層至第十五層。

交易對象包含,璞永建設、璞慧建設、璞慶開發企業、海悅國際開發、敦富開發建設、鈜富開發、濟盟建設、臺灣樂菲。交易總金額131.25億元。

大同公告指出,預計處分利益,本項處分之不動產系帳列投資性不動產,尚志資產依照適用之企業會計準則(EAS)對該項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採用成本模式,預計之處分利益爲121.06億元,惟該項預計處分利益於母公司大同依權益法認列時,因集團對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採用公允價值模式,歷年來已經將帳面價值調整爲公允價值並認列投資性不動產評價利益,故於母公司大同預計認列之處分利益爲72.62億元。

處分目的,提升大同集團整體營運發展需求,充實公司營運資金,並達節省管理成本之綜合評估效益。

針對股東最關心的股利,大同強調,由於本次處分利益需於今年下半年度交易完成後才能認列,故實際回補之特別盈餘公積金額及未可供分派之盈餘,目前尚無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