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警分局人犯脫逃 22歲派出所員警緩起訴罰3萬

大同警分局1月23日發生人犯脫逃,在場負責戒護的邱姓員警被控脫逃罪,檢察官調查後予以緩起訴,並向公庫繳交3萬元。(警方提供)

北市大同警分局1月23日發生人犯脫逃,蔡姓毒蟲在檢察官視訊結束,等候簽名之際,趁員警不注意而脫逃,警方經過30分鐘將人抓回來,多加1條脫逃罪函送法辦,但在場戒護的民族路派出所邱姓員警,也遭分局長官調查後,依過失致依法逮捕之人脫逃罪送辦,士林地檢署偵結,處分緩起訴,爲期1年,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

今年1月22日,大同警分局在重慶北路一處住宅內逮捕45歲蔡男、50歲石男、51歲王女和33歲林女,屋內發現海洛因、安非他命,4人被帶回訊問,但因經過一夜偵訊,2名女子毒癮發作,在警局內吵鬧,現場混亂,直至23日晚間,檢察官採視訊訊問,偵訊室內剩下2名員警戒護4名人犯,不料蔡男訊問後,趁其中1名員警到旁邊印表機拿筆錄時,偵訊室內僅邱姓員警1人,蔡男竟衝出偵訊室脫逃。

分局事後檢討勤務規定,認爲員警1人看管4名毒蟲,確實力有未逮,偵查隊值班小隊也遭行政處分,但因邱員當時在偵訊室內,第一時間並未發現,蔡男更誇張的走到地下室,從車道堂而皇之搭計程車返家,雖然迅速將人逮回,但邱員仍責無旁貸,分局調查後依過失致依法逮捕之人脫逃罪函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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