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網信辦再爲自媒體畫紅線 新規亮點解讀

大陸網信辦再爲自媒體畫紅線:新規亮點解讀。(澎湃新聞)

大陸自媒體亂象與日俱增。大陸中央網信辦10日發佈通知,對各地網信主管部門提出嚴防假冒仿冒行爲、強化資質認證展示等13項加強「自媒體」管理的工作要求,再爲「自媒體」畫紅線。中國科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網路空間安全學院教授左曉棟11日解讀新規,中央網信辦要求各地網信部門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對「自媒體」亂象有極強的針對性;不但將傳統規定適用於「自媒體」領域,防止留有監管空白;也規定嚴厲打擊「自媒體」帳號違規營運行爲。

這13項工作要求包括:嚴防假冒仿冒行爲;強化資質認證展示;規範資訊來源標註;加強資訊真實性管理;加註虛構內容或爭議資訊標籤;完善謠言標籤功能;規範帳號營運行爲;明確營利許可權開通條件;限制違規行爲獲利;完善粉絲數量管理措施;加大對「自媒體」所屬MCN機構管理力度;嚴格違規行爲處置;強化典型案例處置曝光。

左曉棟表示:新規亮點有幾方面:一是將傳統規定適用於「自媒體」領域,防止留有監管空白。傳統上開辦教育、醫療衛生等方面的網站,都需要資質,並明確展示。這次文件也明確,自媒體要在帳號主頁展示其服務資質等認證材料名稱。

二是對「自媒體」亂象有極強的針對性。要求自行拍攝圖片、視訊者,需逐一標明拍攝時間、地點。對誘導用戶關注其他帳號、試圖構建「自媒體」帳號矩陣,以此形成集羣效應者,也嚴格禁止。

三是嚴厲打擊「自媒體」帳號違規營運行爲。運用經濟手段,阻斷非法牟利途徑。要求「自媒體」不得集納負面資訊、翻炒舊聞舊事、蹭炒社會熱點事件、消費災難事故;要求網站嚴格執行「一人一號、一企兩號」帳號註冊規定;在營利途徑上,對廣告分成等營利許可權提出明確開通條件,若想透過收購已有帳號繞過監管,3個月內不得賦予其營利許可權;在處罰措施上,「自媒體」被禁言期間須同步暫停營利許可權,因違規行爲增加的粉絲數量應當清除。

新規多次出現「真實性」這個關鍵字。

左曉棟稱,「真實性」是對新聞傳播的基本要求。「自媒體」要對發佈轉載的資訊真實性負責。應當準確標註資訊來源。如果發佈含有虛構情節、劇情演繹的內容,要以顯著方式標記虛構或演繹標籤。深度合成、生成式人工智慧應用廣泛,也不拒絕,但需明確標註是技術生成。

此外,新規從多方面明確網站平臺責任。對未認證資質或資質認證已過期的「自媒體」,網站平臺應當暫停提供相應領域資訊發佈服務。

「自媒體」發佈資訊時,網站平臺應當在資訊發佈頁面展示「自媒體」帳號名稱,不得以匿名用戶等代替涉公共政策、社會民生、重大突發事件等領域謠言,網站平臺應當及時標記謠言標籤。

此外,規定中有7條專門提到了網站平臺的主體責任。並且要求網站平臺應當健全MCN機構管理制度,對MCN機構及其簽約帳號集中統一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