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稅局 放寬臺商臺幹CRS條款
按照34號公告,在大陸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滿六年」的起點,從2019年(含)以後年度開始計算,2018年(含)之前已經居住的年度一律「歸零」。
亦即在2024年(含)之前,所有在大陸無住所的個人在大陸境內居住年限都不滿六年,該個人取得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都能享受免稅優惠。此外,自2019年起任一年度如果有單次離境超過30天的情形,此前連續年限「歸零」,重新計算。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稅務服務會計師段士良提醒,34號公告雖然讓在大陸工作的臺灣人境外所得免稅條件進一步放?,但對於該稅收?免並非自行享受,仍需依規定完成備案程式,因此後續需持續關注備案時點、方式及需要提供的資料等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