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務院港澳辦主任: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要完善選舉制度

大陸全國政協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中新社)

大陸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今天表示,要落實「愛國治港原則、要完善選舉制度。堅持「愛國者治港」的客觀標準有三點:一、愛國者必然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二、愛國者必然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三、愛國者必然全力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

「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專題研討會今天(22日)在北京舉行。大陸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出席開幕式並講話。

夏寶龍表示,「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方針核心要義,「愛國者治港」就是迴歸祖國後的香港要由愛國者治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要掌握在愛國者手中;「愛國者治港」是香港迴歸祖國這一歷史鉅變的必然要求;「愛國者治港」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必須遵循的根本原則;「愛國者治港」是推進「一國兩制」事業的時代呼喚。

夏寶龍表示,愛國者所作所爲與反中亂港者所作所爲,可以清晰地看出兩者有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三方面:

一、愛國者必然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反中亂港者則相反,不僅不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還會蓄意從事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活動。可以說,不從事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的活動,這是對愛國者最低的標準。那些利用各種手段歇斯底里地攻擊中央政府、公開宣揚「港獨」主張、在國際上「唱衰」國家和香港、乞求外國對華對港製裁施壓的人,無疑不是愛國者。那些觸犯香港國安法的人更不在愛國者之列。

二、愛國者必然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憲法必須遵守,違反了就是違法。維護憲法的權威和尊嚴是對每一位中國公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愛國者的行動準則。中國共產黨帶領人民締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我們這個實行社會主義民主的國家裡,可以允許有不同政見,但這裡有條紅線,就是絕不能允許做損害國家的根本制度,也就是損害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制度的事情

尊重和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就必須堅定地維護國家統一和主權安全,準確理解和把握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上下關係,切實尊重和維護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中央的各種權力,正確行使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挑戰國家根本制度、拒不接受或刻意扭曲香港憲制秩序者,不在愛國者之列。

三、愛國者必然全力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香港「黑暴」、「攬炒」、「港獨」分子不惜把香港毀掉,以此來裹挾民衆,脅迫中央。人們越來越清醒地認識到,「攬炒派」不管是在街頭,還是在立法會、區議會,都絕不是在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相反,他們是香港繁榮穩定的破壞者。「攬炒派」當然不在愛國者之列。

夏寶龍強調,「愛國者治港」,絕不是要搞「清一色」。香港中西文化交融,社會多樣多元,一部分市民由於長期生活在香港這樣的資本主義社會,對國家、對內地瞭解不多,甚至對國家、對內地存在各種成見和偏見。對這些人的取態,中央是理解和包容的,也堅信他們會繼續秉承愛國愛港立場,與反中亂港分子劃清界限,積極參與香港治理。

夏寶龍表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中,身處重要崗位、掌握重要權力、肩負重要管治責任人士,必須是堅定的愛國者。在愛國標準上,對他們應該有更高的要求。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肩負重要管治責任的人士來說,理應達到以下幾點要求:一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二是堅持原則、敢於擔當。在涉及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重大原則問題上,掌握特別行政區管治權的人必須勇敢站出來,站在最前列,把維護「一國兩制」作爲最高責任,同那些挑戰「一國兩制」原則、破壞「一國兩制」實踐的行徑進行堅決鬥爭。三是胸懷「國之大者」。香港命運從來與祖國命運緊密相連、休慼與共。要站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高度和國家發展全局,謀劃香港的未來,辦好香港的事情,推進「一國兩制」實踐。四是精誠團結。愛國者要有共同的目標、共同的理想,要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在愛國愛港的共同旗幟下,緊密團結起來,把全社會的正能量激發出來,從而形成愛國者治港的強大力量和聲勢。

夏寶龍表示,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需要多措並舉、綜合施策,其中最關鍵、最急迫的是要完善相關制度,特別是要抓緊完善有關選舉制度,確保香港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港者手中。爲此,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第一,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進一步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就是在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的框架內,在總結香港迴歸以來「一國兩制」實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堵塞有關法律漏洞。香港的選舉制度要實現這樣的效果:既充分尊重公衆的民主權利,又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既尊重和保障香港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又切實保障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既保證各類選舉的公正、公平、公開,又切實有效地阻止反中亂港分子、國際反華勢力的政治代理人進入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第二,必須尊重中央的主導權。創設特別行政區、建立特別行政區的制度,權力在中央。選舉制度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制度和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有關選舉制度必須在中央的主導下進行。尊重中央的主導權與尊重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處理相關事務的權力並不矛盾。在完善有關選舉制度的過程中,中央政府必定會與特別行政區政府深入溝通,並充分聽取香港社會各界的意見。

第三,必須符合香港實際情況。香港選舉制度絕不能簡單照搬或套用外國的選舉制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利於維護國家安全和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選舉制度,就是最好的制度。

第四,必須落實行政主導體制。香港實行的是以行政長官爲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行政長官在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及其運行中處於主導和核心位置。完善選舉制度,要多考慮如何改善行政與立法機關的關係,不斷提高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施政效能,提升特別行政區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促進良政善治。要多考慮如何推動實現定分止爭、凝聚共識,從而把各方面力量匯聚到發展經濟、改善民生這個第一要務上來。

第五,必須有健全的制度保障。「愛國者治港」必須落實在制度上。要完善有關制度體系,拿出管用的辦法,確保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機構的組成人員以及重要法定機構的負責人等,都由真正的愛國者擔任。重要崗位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讓反中亂港分子佔據。

夏寶龍最後表示,他今天講的許多話其實是「老調重彈」。考慮到香港和國際社會總有一些人有意把中央的好曲子唱跑調,甚至荒腔走板,中央有必要再把老調彈奏得響亮一些、清晰一些,把唱歪的調子再正過來,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