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工委指「禁燃煙花爆竹不合法」 A股煙花公司漲停

大陸法工委指全面禁燃煙花爆竹不合法!A股煙花公司漲停。(示意圖/shutterstock)

《南方都市報》27日報導,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12月26日向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報告2023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備案審查報告公佈多起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例涉及燃放煙花爆竹,指出全面禁燃煙花爆竹不合法。27日A股煙花公司ST熊貓漲停,收在13.32元人民幣,上漲4.96%。

據悉,ST熊貓公司前身爲1989年9月28日成立的瀏陽市對外經濟貿易鞭炮煙花公司,是湖南省最大的專業花炮出口企業之一。2001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成爲煙花行業內一家A股主機板上市公司。

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稱,有的地方性法規規定,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有公民和企業對全面禁止性規定提出審查建議。

法工委經審查認爲,《大氣污染防治法》、大陸國務院制定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對於銷售、燃放符合品質標準的煙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規定,同時授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畫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段和區域;有關地方性法規關於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與《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不一致;關於全面禁售、禁燃的問題,認識上有分歧,實踐中也較難執行,應當按照上位法規定的精神予以修改。

報告稱,經溝通,制定機關已同意對相關規定儘快作出修改。

據報導,大陸多地已推出2024春節禁售禁燃煙花爆竹規定,可望修改。

臨近2024年春節,煙花爆竹是「禁」還是「放」?再次成爲輿論焦點。近期,多地對於煙花爆竹的銷售與燃放推出了相對應的限制措施:

山東濟南:12月22日下午,濟南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24年全市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繼續嚴格執行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進一步強化工作部署,層層壓實責任,不折不扣落實禁放各項工作措施,深入紮實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遼寧瀋陽:12月14日瀋陽最新通知,2024年春節期間,繼續按照《瀋陽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執行,禁止區域內全時段禁售禁放煙花爆竹,禁止區域外按《規定》要求,有條件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廣東深圳:12月15日深圳市多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在深圳市範圍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安徽:12月25日安徽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發佈《關於元旦春節期間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 2024年「兩節」期間自覺遵守所在地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規定,主動不燃放煙花爆竹,共同維護美好環境。

大陸央視網公衆號評論稱:在輿論「兩極對立」下,政府政策並非只有「嚴格禁放」和「想放就放」兩個選項。「禁」與「放」,不同地方有不同地方的情況,大城市跟小城市有不同,山區城市跟沿海城市有不同,農村跟城市也有不同。對煙花爆竹的管理也可以有不同的面向,比如:全面禁放、特定時段許可燃放、特定地區許可燃放、由特定單位統一集中燃放等多種選項。對於網路上不同聲音,有關部門不妨認真傾聽,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努力在各方訴求之間找到「最大公約數」,從而制定出讓儘可能多的民衆滿意方案,而不是簡單粗暴地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