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頻漏水 北市體育局:經營不善最重得解約

大巨蛋營運至今漏水不斷,臺北市體育局長王泓翔今天表示,除要求遠雄積極處理外,也會將相關缺失納入年度營運績效評估中,若評估結果爲經營不善,最重可終止契約。

大巨蛋去年12月上旬舉辦亞錦賽時,就被民衆拍到室內下起小雨;今年3月初讀賣巨人軍交流賽,外野看臺也被發現3個漏水點;3月底中職新賽季開打,又有部分球迷受天花板漏水影響,被換到未售票區域繼續觀賽。

王泓翔今天被媒體堵訪問及此事表示,依大巨蛋興建營運契約,自體育館正式營運次一年度起,市府每年將辦理一次營運績效評估,項目包含契約履行、配合度及滿意度、基地整體環境管理維護及設備維修情形3大項,各佔總分約3分之1。

他說明,如果績效評估連續2年都是70分以下,就視爲經營不善,也構成違約條件,市府將要求限期改善,屆期改善無效則可以由融資機構暫時接管、中止部分或全部營運,最重可終止契約。

王泓翔指出,大巨蛋體育館自今年2月2日正式營運,所以今年年底就會開始啓動相關作業並組成評覈小組,預計明年上半年進行第一次績效評估,會將今年所有缺失納入分數考量中。

不過,王泓翔坦言,大巨蛋要因漏水被評爲經營不善「基本上不太可能」,因爲漏水不僅在新建物中常見,也不影響公安,只是的確對球迷造成影響,會不斷要求遠雄積極處理、徹底解決。

至於是否能針對此缺失開罰,王泓翔說明,契約載明的缺失處理方式,是針對營運缺失規定,例如未舉辦一定比例的體育賽事等,而漏水不屬於營運缺失,因此還無法依據相關規範罰款,僅能列入績效評估中。

此外,有球迷反映,觀賽過程感覺到看臺非常明顯上下晃動,擔心有安全疑慮。王泓翔迴應,建物要通過一定安全審查纔會拿到使照,而大巨蛋是鋼骨結構,加上看臺是凸出式設計、下方無柱子,可能因此容易震動。

他說,將要求遠雄往後向活動主辦單位宣導,儘量減少跳動,避免影響到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