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 棒球聖地或商業場館?
臺北大巨蛋檔期搶手。本報系資料照。
臺北大巨蛋自啓用以來,便承載着市民對多功能運動場館的期望。隨着二○二五年中華職棒賽季安排的爭議浮上臺面,大巨蛋的檔期分配再度引起廣泛討論。尤其在中職比賽場次預計將從原先計劃的卅五場減少至廿場的消息傳出後,引發中職球迷及相關單位的強烈反彈。遠雄集團強調,只要世壯運的使用天數合理規畫,遠雄確保中職賽季在大巨蛋場次不低於卅五場。然而,此番說法是否具有法律上的保障,以及如何在合約層面上捍衛體育賽事優先權?
大巨蛋的使用調度不僅涉及體育賽事的安排,也牽涉臺北市政府與遠雄集團間的合作協議,當中包含對於場館主要用途的規範與權利義務之界定。
根據遠雄的說法,大巨蛋的設立初衷爲運動賽事,特別是棒球賽事,這一點在其投資執行計劃書中有所記載;這不僅是對運動產業的推動,也爲臺北市民提供更多元的體育休閒選擇。然而,該場館同時也會舉辦其他類型的大型活動,若是未能妥善規畫或在檔期安排上出現衝突,則可能導致體育賽事的優先權難以保障,進而影響場館的核心價值。如何在契約或法規上明確界定並優先保障中職賽事的場次,成爲解決爭議的關鍵。
另一方面,從城市發展的角度來看,大巨蛋的使用爭議更凸顯臺北市在公共資源管理方面的挑戰。大巨蛋的營運模式和檔期調度,不僅關係到場館的經濟效益,也關係到市民的文化和體育生活需求。假若體育局和遠雄無法就中職檔期分配達成共識,可能會引發市民對公共資源分配的質疑,並對於大巨蛋的社會角色產生不信任感。因此,在法規和政策層面,政府應明確指出大巨蛋的核心功能及優先使用對象,以避免不必要的檔期紛爭。這不僅是保障球迷權益,更是體現市政府對於公共設施管理的責任和承諾。
然而僅僅依賴契約的保障,可能不足以解決實際操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大巨蛋的運營涉及衆多活動的協調,在兼顧經濟效益和運動賽事需求的情況下,具體的使用規範必須更加靈活且細緻。例如,未來是否可以考慮設置「體育優先檔期」或「特定保障場次」,以法規形式確保中職等體育賽事在大巨蛋的優先性。同時,市政府與遠雄之間的協商機制應更加公開透明,讓球迷及市民瞭解決策過程,並在出現爭議時能夠參與監督。如此一來,不僅能夠在法規層面上保護大巨蛋的使用權益,還能確保市民的參與權,促進公共資源的公平分配。
總之,臺北大巨蛋的檔期爭議,關係到市政府、遠雄集團以及市民的權益和責任。如何通過法規保障中職賽季的場次優先,並在公共資源管理上建立更透明的制度,將是決定大巨蛋能否真正成爲市民心中「棒球場」的關鍵。臺北市政府在這場爭議中,必須在契約條款、法規調整以及公共透明度上有所作爲,方得有效化解大巨蛋的使用爭議,並使其真正成爲服務市民的多功能運動場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