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腳擊倒哈登!格林:請聯盟告訴我「不自然動作」定義

勇士格林。(圖/CFP)

記者潘泓鈺綜合報導

全聯盟防守爭議性最高之一的格林(Draymond Green),2日與火箭一役,在一次進攻中,伸腳誤踢中防守者哈登(James Harden)臉部,被裁判吹了一級惡意犯規,而他事後向媒體砲轟,聯盟認定球員「不自然動作」,而給予惡意犯規的方式不明確。

勇士與火箭激戰到2OT,比賽剩下2分13秒,勇士格林搶下進攻籃板,試圖硬吃哈登強攻籃下,但格林在碰撞後右腳高舉誤擊防守者臉部,裁判馬上響哨,只見被吹進攻犯規的格林無奈的雙手高舉喊冤,哈登則是躺在底上手摀臉部難掩痛苦,經裁判認定後給予格林一級惡意犯規。

4日格林接受《聖荷西水星報》訪問,被問到此事他表示:「這規則是他們(聯盟)訂的,我也不在乎。但我想問如何認定『不自然動作』,首先我沒有冒犯哈登的意思,但我從來沒看過有人像他一樣穿過防守者手臂投籃上籃,這也不是一個自然的進攻方式嗎?其實根本沒有所謂的『自然打籃球方式』,必須要給出個明確的規範。」

▲格林進攻誤擊哈登臉部。(圖/影片截圖)

格林甚至抱怨聯盟,聘請一堆不會打球的人來吹判比賽,「我笑了。真的很有趣,你怎麼能判定我受到撞擊後,身體該怎麼去反應纔是正確的,我不認爲聯盟中有人是聰明到可以判斷身體受衝擊後的運動軌跡,我也不確定運動學有沒有在教這一塊。」格林繼續說道,「這就像是我出題目讓你作答,然後再告訴你做錯了,但我也不知道正解。也許聯盟需要開課或錄製教學影帶,告訴我身體的運動如何纔是自然的,因爲我不明白規範,但確定的是我的不被接受。」

勇士四巨頭之一的格林,上季收下聯盟例行賽第三多的13次技術犯規,而季後賽5次技術犯規則是最多,其中包含4次惡意犯規,也讓他在總冠軍賽關鍵G5無法上場影響球隊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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