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範圍禁航無人機 苗飛友反彈

苗栗縣政府採負面表列方式公告無人機禁飛區域。(何冠嫺攝)

《民用航空法》無人機專章31日上路,日前交通部民航局空域查詢系統圖資顯示,苗栗縣遭大範圍畫設禁航區域,引發飛友反彈。縣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長彭德俊30日指出,第一時間已跟交通部反映,持續爭取範圍與限制時間協調空間;針對無人機上路後違規部分,苗栗縣政府將採勸導爲主。

軍事需求 地方配合

民航局網站日前公告的測試版本圖資,苗栗縣西湖、通霄、苑裡、銅鑼、三義、大湖、卓蘭,都被大面積匡列爲紅色禁航區,引發部分飛手抗議。彭德俊說明,民航法400英尺以下空域授權地方政府畫設相關禁限航區,依照規定,中央認爲有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的需要,地方政府應配合辦理並公告。

違規活動 罰款沒收

彭德俊表示,中央針對軍事飛行訓練需求,畫設大範圍禁航區,第一時間已與交通部反映,盼透過交通部、國防部的部會之間整合溝通,針對範圍與限制時間爭取協調空間,釐清相關範疇。

《民用航空法》無人機專章規定,若在禁航區、限航區及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的一定距離範圍內從事飛航活動,除遙控無人機所有人或操作人的操作證將被民航局廢止;還需面臨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遙控無人機。

無人機新法甫上路,針對禁航區違規部分苗栗縣政府將採勸導爲主。彭德俊表示,除非涉及嚴重影響飛安問題,其他皆先行勸導,並督促中央招開相關協調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