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裡長事務費將增爲每月5萬

圖爲去年底立委許智傑舉行跨黨派民代挺修法記者會,支持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裡長事務費補助條例」,促比照軍公教調整4%。(本報資料照片)

選舉到,利多到!鑑於村裡長事務補助費22年未調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同意由從現行每月4萬5000元增加至5萬元,全案將交由立法院會三讀處理,若順利通過,將從今年12月25日施行,下屆村裡長就可適用。至於議員公費助理費用、名額相關修正草案,仍維持現行條文,將擇日再審查。

攸關公費助理費用、名額以及村裡長事務補助費,朝野立委針對「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裡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出24案修正草案,主張村裡長事務補助費從每月4萬5000元增加至5萬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併案審查。

內政部書面報告指出,村裡長事務補助費提高至5萬元,每年增加地方財政支出爲4億6566萬元,內政部曾在2017年1月5日邀集地方政府研商村裡長事務補助費是否調整,鑑於村裡長事務補助費是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預算支應,考量地方財政情形決議審慎評估。

不過,朝野立委都認爲,在物價上漲、基本工資大幅成長、軍公教調薪的背景下,村裡長事務補助費已超過20年沒有調,而且近年因爲疫情,村裡長協助防疫辛勞,應該有所調整。

朝野在法案審查時達成共識,「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裡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7條第2項事務補助費,由現行每月4萬5000元增加至5萬元,後續經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後,將從12月25日施行,下一屆村裡長上任後就能適用。

但攸關議員公費助理費用、名額的相關修正草案條文,內政委員會昨審查維持現行條文,會議主席、內政委員會召委鄭天財裁示,將擇日再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