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估下週脫離流行 9月起僅重症死亡須通報

衛福部疾管署今天表示,COVID-19就診已連6周下降,估下週可脫離流行。併爲減輕醫療院所通報負擔,9月起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改名爲「新冠併發重症」,僅重症、死亡須通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言人羅一鈞今天在疫報表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4年多下來,觀察國際趨勢,並考量多元監測方式已能有效掌握COVID-19疫情,爲降低醫院通報負荷,經諮詢專家,決議比照流感,9月1日起第4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名稱修訂爲「新冠併發重症」。

疾管署並修訂病例定義,調整臨牀條件爲「發燒(≧ 38℃)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日(含)內出現肺炎或其他併發症,因而需加護病房治療或死亡者」;通報時效由72小時改爲「1周內」。

羅一鈞指出,修改後預估通報量將降到現在的5%到10%,將大幅減少醫療院所通報相關行政需求,延長通報時效,也將可避免感控人員在週末或國定假日到醫院加班;但公費藥物開立條件不變,不影響民衆權益,且可仍可透過健保就診、住院等資料持續監測疫情變化。

疫情中心副主任李佳琳表示,上週8月13至19日新增274例COVID-19本土確定病例(併發症),較前周新增347例下降,低於流行閾值;另上週新增45例本土死亡病例,較前周新增57例下降。

李佳琳指出,近期不論本土或境外移入病例,檢出變異株都以KP.3佔約3成最多;此次第6波疫情在7月初達高峰,至今已連6周下降,且已低於流行閾值,尚須持續觀察1周,預估即可宣佈脫離流行期。

COVID-19通報制度經多次變化,衛生福利部於2020年1月15日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爲第5類法定傳染病,要求24小時內通報;2022年3月20日修改通報條件爲中重症(併發症)才須通報,並於當年5月1日指揮中心解編,改爲第4類法定傳染病、5月31日通報時限放寬爲7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