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鄭爽“遺棄孩子”說起,誰孕育了鄭爽這朵惡之花?

昨天下午,熱搜炸了:鄭爽被曝光不僅結婚生子,還涉嫌遺棄兩個孩子,是誰孕育了鄭爽這朵惡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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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瀏覽了一下與鄭爽有關的新聞,得出一個粗淺的結論——如果說鄭爽終將走向“毀滅”的話,一定是因爲這兩個字:自卑。

我寫這篇文章,不是爲了吃瓜,而是希望我的粉絲和讀者朋友們明白,“自卑”有多麼可怕,大家必須正確認識自己,戰勝“自卑”。

鄭爽作爲女明星,演技不是說完全沒有,但肯定是不高的,哪怕鄭爽的粉絲拿磚頭指着我的眉心,我依然堅持這一點:鄭爽妹子,並非實力派!

然而,鄭爽肯定是個大美女。有人說,鄭爽的顏值是整出來的。但我以一個直男癌的審美說一句公道話:鄭爽即使不整形,也是灰常灰常漂亮的!

鄭爽是偶像派女星,也是當下頂級“流量”小花,有她在的節目,就自帶網紅屬性,大家就會關注。從這個角度看,鄭爽有沒有演技不重要,但她一定是個重量級女明星,這一點,你再否認她、diss她都沒用。

(鄭爽的話題熱度,居然超過某些重大的國際消息)

問題可能就出在這裡,鄭爽雖然在娛樂圈有地位,也備受矚目,但從她三次戀愛經歷來看,她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自卑女生。

我不瞭解鄭爽的成長經歷,也不方便把板子打在她父母的身上,但鄭爽是一個極其自卑的女生,卻是肉眼可見的。或許,跟她的演技備受詬病,也有關係。

鄭爽到底有多少感情經歷,我們不好說。但從媒體公佈且經過她自己確認的戀情,有三段:初戀張翰、二任胡彥斌、現任張恆。

但是,鄭爽顯然是一個缺愛的女生,在男友面前極其卑微。

爲何鄭爽整形成癖呢?據說就是某任男友對她的顏值略有不滿,於是她瘋狂整形。如果不是自卑到極點的女生,是做不出這麼瘋狂的舉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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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爽與張翰相愛時,兩個人年齡都不大,算是不懂事的一對年輕人,鄭爽當時很愛張翰,惟恐失去他,我們可以理解爲少女最初的芳心萌動,於是患得患失,這是可以理解的。

鄭爽跟張翰到底是因何分手的,外人不得而知,但這次失戀,對她的打擊是很大的,這從她的第二次愛情就看得出來。

女生如果太過自卑,在擇偶時就傾向於找名氣、社會地位、經濟基礎等世俗條件不如自己的男人,而且患得患失,唯恐對方不喜歡自己。

我不太喜歡音樂,對於胡彥斌的音樂造詣不太好評價。但作爲媒體人,我對一個明星、歌手的市場“估值”是有直覺的。

恕我直言,胡不僅年齡偏大,而且外型不佳,鄭爽找他做男朋友,顯然是自卑感作祟所致。是的,鄭爽沒啥演技,但她是超級流量小花,哪怕他是尊音樂大神,但兩人相戀之時,鄭爽的市場價值是遠高於他的。

胡的粉絲不必噴我,因爲任何明星、歌手都有屬於自己的時代,不管你彼時有多紅多牛,但屬於你的時代過了,你就得承認自己的人氣和號召力不如新生代,哪怕你的藝術造詣遠遠高於新生代。這就是娛樂圈的規則。

一個殘酷的真相是:除了撈女,那種真心跟老男人談戀愛的女生,如果不是條件確實太差,有一個算一個,都是自卑感極強的女生。

鄭爽之所以愛上胡彥斌,唯一的解釋就是,她當時太自卑了。從她後來寫給陶喆的信來看,真的是低到了塵埃卻不自知啊!

不幸的是,即便低到了塵埃裡,這段戀情依然以失敗告終。可以想象,這對鄭爽的打擊有多大,足以摧毀她作爲一個女明星最起碼的自信和自尊。

後來,鄭爽選擇張恆,從世俗角度來看,她等於是“自暴自棄”了。

有一說一,張恆肯定是一個優秀的男生,也很有才華。但請大家一定要正視一個現實:娛樂圈是有咖位的。

不管張恆如何才華橫溢,他的咖位就是比鄭爽小很多,如果不是鄭爽男友的身份,有幾個人知道他是誰呢?

如果張恆是隱藏的貴公子、超級“有錢二代”,那是另一回事,但以目前正式披露的消息看,他只能說是個才子。只論賺錢能力和圈內地位,他遠遠不如鄭爽。

鄭爽找張恆,就是典型的“下嫁”。可能在很多人看來,張恆找了這麼有名這麼漂亮的女朋友,應該會把她捧在手心裡纔對,事實並非如此,跪舔的依然是鄭爽。

說句實在話,一個女生不管多漂亮多性感,只要性格自卑,至少會失去一半的魅力。所以,鄭爽即便是“頂流”,但真正要跟她戀愛、生活的話,不管男生的實際社會地位跟她有多大差距,也會逐漸瞧不起她的。

說得刻薄一點,哪怕是皇帝的女兒,嫁給街頭的小鞋匠,只要公主“很自卑”,過不了多久,小鞋匠就敢拿鞋幫子抽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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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都有兩面性。自卑的女生又有另一個特質——“作”。

因爲沒有自信,她們無法確定對方是不是真心愛自己,所以她需要不斷地“作”,通過對方的態度來做判斷。而且,她們的“作”是無休止的。時間長了,修養再好的男人,都會對這種女生心生厭煩。

鄭爽跟張翰、胡和張恆相處時是否很“作”,不得而知,但根據人性演繹,應該如此。假如有對鄭爽非常熟悉的讀者朋友,歡迎在留言處不吝留言,“以正視聽”。

鄭爽自卑歸自卑,但作爲一個超級流量小花,她還是有自己的驕傲和要求的,這樣會導致她變得非常“難搞”。無論是張翰、胡還是張恆,顯然不適應這種“自卑+驕傲”完美統一的女生。

當然,愛情失敗是雙方的責任,不能只怪罪哪一方。

如果鄭爽不能正視自己的優劣,不能平和心態,不能戰勝自卑感,看不清自己想要什麼樣的生活,可以預見的是,她今後無論遇上誰,都可能是一地雞毛!

分析了鄭爽式悲劇根源後,我們再來看“遺棄孩子”這件事。

鄭爽是流量小花,而且自卑感極強,要想維持自己在圈內的地位,她是不敢拿自己的顏值和身材冒險的。她沒有孫儷、楊冪、趙麗穎這些女星那樣的底氣,該懷孕就懷孕,該生娃就生娃,她害怕懷孕生子回來後,大家不認識她了!

所以,“dai孕”對於鄭爽來說,是兩全其美的事。而且,以她的經濟條件,在大洋彼岸找合法的“dai孕”,屬於小事一樁。張恆爲什麼會留在美國照顧孩子?說白了,他的時間沒有鄭爽的時間值錢,從家庭角度看,他暫時噹噹“煮男”更合適。

然而,“dai孕”最大的麻煩是,對於父母來說,由於沒有投入太多的時間和精力,沒有承受孕育、哺乳之苦,暫時就不會產生太深的感情。

做完取卵、胚胎移植等手術後的鄭爽,就回到國內工作、生活了,她不大可能對那兩個正在dai孕媽媽肚子裡的孩子產生多麼強烈的感情。當她跟張恆的感情出現問題後,她和家人的第一反應就是“打掉吧”!

不是替鄭爽辯護,由於文化原因,國人對於子嗣的態度是兩個極端:一是極端輕視,每年全國會做上千萬臺打掉手術,以前某些農村父母爲了生兒子,甚至不惜溺死女嬰;一是極端重視,大家做牛做馬一輩子就是爲了兒女。

在這種文化背景下,在感情發生變故之時,想要“打掉胎兒”簡直成了某些人的本能選擇。在後臺和信箱,經常會收到“我跟男友或老公要分手了,肚子裡的孩子要不要打掉”的諮詢,我也寫了不少,大家似乎見怪不怪了。

在我看來,鄭爽當時這樣想,與那些想做手術的女生,沒有太大的不同。但是,當胎兒已經七個月了,她還想打掉,這就確實太殘忍了,網友怎麼罵她也不爲過。

不過,成也蕭何敗蕭何,美國的某些州雖然dai孕是合法的,但打掉卻沒那麼容易,這就導致了鄭爽儘管極其不願意,依然做了“媽媽”。

有人調侃說,假如張恆不養孩子,堅持把孩子給鄭爽的話,很有可能會被她掛在網上賣掉。所以有網友說,她不被封天理難容。

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假如張恆以後把孩子交給鄭爽撫養,經過相處,她也可能會愛上自己的孩子。畢竟,血濃於水啊!

今天吃瓜到此結束,希望汲取鄭爽的教訓,千萬不要自卑,否則即使你是大明星,也會做出最差最壞的選擇,導致人生走向潰敗。

自信的人,纔不會被生活和命運辜負;自信的女生,纔有光明的未來。寶寶們,千萬要記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