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跟隨性創新”轉向“源頭創新”,中國還需邁過幾道坎?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季媛媛 上海報道
自2015年啓動新一輪醫療改革以來,中國的生物醫藥產業經歷了迅猛的發展,創新藥物企業的研發能力不斷壯大。隨着仿製藥市場份額的逐漸縮減,在新的發展階段,中國製藥企業的戰略重點已經從“跟隨性創新”轉向了“源頭創新”。
然而,實現源頭創新是一項挑戰,任何在資金、技術、人才和市場等關鍵領域的疏忽都可能導致新藥研發的失敗。儘管如此,新藥研發成功後巨大的市場潛力,仍然吸引着投資者對這一領域進行大規模的投資。但是,近兩年來,全球創新藥物領域的融資環境遭遇了“寒冬”,投資者的熱情也變得更爲謹慎。
在2024年第二屆浦江生物醫藥源頭創新論壇上,全國工商聯副主席、上海市政協副主席壽子琪強調,源頭創新是醫藥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目前,醫藥產業正面臨諸多挑戰,包括研究工作的重複性以及缺乏開拓新領域的動力等問題。
壽子琪指出,市場競爭之所以激烈,根本原因在於我們缺乏真正具有說服力和原創性的產品。“對於國家而言,這是其根本所在。我們應當推動原創理論的提出,掌握核心技術,並在基礎研究上大幅增加投資。明年,基礎研究的預算將有顯著提升。當前,我們應繼續加強生物醫藥產業的領先地位,並強化科研創新的策源地作用。”
目前,中國生物醫藥領域的源頭創新資源主要集中在高校/科研機構、醫院,而企業是推動行業發展壯大的強大動力。“寒冬”尚未過去,在創新驅動下,如何將高校/科研機構的研發成果與企業的發展、產業的壯大有機結合起來,是眼下亟待解決的問題。
創新難
隨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上升爲國家戰略,加速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已經成爲培育新增長動力的關鍵所在。特別是在生物醫藥產業,科技成果轉化正成爲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力量。然而,對比近十年的數據,中國生物藥專利轉化率僅爲5.60%,而美國則高達21.63%,這一差距揭示了中國在生物技術成果轉化方面與美國相比尚存不足。
這種差距體現在兩個主要方面:一方面,在藥物分子和療法研發方面,美國在藥品研發領域保持了顯著的領先地位。與此同時,中國研發管線的市場份額持續快速增長;另一方面,在生物藥新藥上市審批方面,從2018年到2023年,中美兩國獲批上市的生物藥I類新藥數量均呈上升趨勢,且數量逐漸接近。但在小核酸藥物、細胞與基因治療等前沿領域,中國的研發仍處於跟隨創新的階段。
具體來說,一是資源投入與配置不足。科研經費支出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差距,特別是在科研人員數量和臨牀資源投入方面;二是源頭創新能力較弱。儘管在專利申請和研發管線方面有所進步,但源頭創新能力不足,難以在基礎研究階段實現突破;三是技術轉化平臺薄弱。缺少足夠實力和數量的科技成果轉化平臺,使得專利從實驗室到市場的轉化過程受阻;四是創新生態系統有待進一步完善。中國的創新體系要素協調不足,科技成果的轉化機制尚有提升空間。
中國醫藥創新促進會執行會長宋瑞霖指出,儘管中國已成爲全球第二大生物醫藥創新國,但在全球創新藥市場中,中國的份額僅爲3%,落後於日本和韓國。這種創新能力的迅速增長與市場容量之間的矛盾,凸顯了完善市場機制的重要性。這也意味着中國市場尚未建立健全的市場體系,從而無法孕育出繁榮的產業。
因此,首先,中國醫藥行業的創新活力,包括產業創新,目前迫切需要政策上的支持。實際上,這個行業並不特別依賴於政府資金的大量投入,而是期待一個更爲寬鬆的政策環境,即政策上的鬆綁;其次,在全球生物醫藥行業面臨挑戰的背景下,需要深入思考如何推動中國生物醫藥的未來發展?必須從政策層面進行反思:爲何自今年10月起,儘管股市普遍呈現牛市態勢,生物醫藥板塊卻幾乎未見上漲?爲何在整體經濟提振過程中,生物醫藥一級市場幾乎未發生變動?
“除非市場環境發生變化,否則難以吸引投資者,那些尋求長期穩定回報的資本也將持續保持謹慎觀望。因此,在我們的思考過程中,我們並不是僅僅依據資金的有無來決定是否需要進行改革。我們欣喜地觀察到,自去年起,黨中央和國務院陸續頒佈了一系列文件,這些文件主要聚焦於兩個核心議題:一是尊重企業的自主權,二是進一步完善市場環境。”宋瑞霖強調。
需求在哪?
創新必須源自實際需求。
生物醫藥產業是關乎國家經濟、民衆福祉以及國家安全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若忽視這一前提,醫藥創新將迷失方向。目前,醫藥創新與基礎臨牀研究之間存在脫節現象。基礎研究成果轉化爲實際應用的比例偏低,且轉化路徑主要依賴於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藥物發現-企業轉化”模式,臨牀角度幾乎未參與藥物研發。藥物研發更多地集中在“關注藥物”而非“關注疾病”。
中國創新分爲三個階段:1.0、2.0和3.0。1.0階段是“me-too”(仿製)的快速跟進,追求的是速度和成本效益;2.0階段是“best-in-class”(同類最佳);3.0階段則是“first-in-class”(首創)。鑑於基礎和行業所需積累,“best-in-class”源自於2.0階段。以“me-better”(超越同類)爲目標,無論是已經上市的澤布替尼,還是傳奇藥物,都已展現出“best-in-class”的趨勢。
同時,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正在進行臨牀試驗,與國際金標準進行直接對比,這體現了中國藥企在“best-in-class”領域的實力和信心。即使在非直接競爭中,也可以看到一些療效明顯更優的成果,包括在細胞治療中提到的通用CAR-T技術,以及使用幹細胞化學重編程技術治療一型糖尿病,這些都顯現出了一些潛在的“first-in-class”機遇。
以CAR-T爲例,目前,CAR-T技術的療效顯著,但唯一的問題是成本仍然過高。因此,各方都在全力以赴降低CAR-T的成本。在復星國際董事長郭廣昌看來,儘管CAR-T治療效果顯著,但在中國,復星醫藥在CAR-T商業化方面做得最好,目前卻仍在虧損,而且在接下來的三到五年內,壓力可能會非常大。這表明,CAR-T技術確實需要我們更多的關注和支持。
“如果我們沒有全球化的研發和銷售能力,就無法與全球巨頭競爭。因此,復星醫藥會加大在全球研發能力的提升,加強全球銷售網絡建設,包括臨牀能力的提升,以及與更多中國企業和生物醫藥企業的全球合作。”郭廣昌指出,前三季度我們的創新投入接近40億元,醫藥企業的盈利並不容易,創新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後續聚焦創新研發仍然需要更多的資金支持。
“我們不可能無限制地投入。我們選擇了一條道路,即與政府和中央企業合作,通過產業基金合作模式,將一些創新研發管線帶到各地去落地。”郭廣昌說。
BCG董事總經理、全球資深合夥人、中國區執行合夥人吳淳也指出,從“me-too”到“best-in-class”可能需要十年時間。
“中國何時能在‘first-in-class’領域達到這樣的效果呢?我們希望中國的資本和政策能夠更多地支持這一進程。特別是國際資本,從PE(私募股權)和VC(風險投資)轉向產業資本,由國際大型買家和藥企進行投資,政府資本的加入將對‘first-in-class’和源頭創新的儲備與研發起到推動作用。”吳淳說。
尋出路
在當前的環境下,不得不討論的話題是:藥企的生存狀況和研發創新的方法。
對於那些具有“me-better”和“best-in-class”資質的創新藥物,BCG對比了2024年上半年與2023年上半年的數據。數據顯示,今年澤布替尼在美國市場貢獻了近60億美元,歐洲市場超過10億美元,而中國市場則接近8億美元。信達生物也有近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收入來自國際市場。
如此也帶來了一個問題:對於創新藥物,尤其是具有“best-in-class”和“me-better”資質的藥物,在中國藥企的市場天花板究竟有多高?在吳淳看來,這個天花板大約是30億美元,受到醫保、集採和控費的影響,中國創新藥能否更好地反哺中國創新,不再僅以“中國新”爲標準,而是以“全球新”爲標準。
談及醫保的作用,宋瑞霖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我們並不期望國家醫保系統能夠直接撥出六千萬元或六千億元資金來支持生物醫藥產業,這雖然聽起來很吸引人,但更爲關鍵的是,如果醫保談判能夠將創新藥物的定價轉變爲支付價,同時爲自費藥物在中國醫療市場中開闢空間,那麼我們的企業將有機會在市場中證明自己的價值。”在宋瑞霖看來,如果藥物不被納入醫保,就難以進入醫院,進而影響到企業的成長和發展。
“我們呼籲的是進行有效的談判,因爲談判失敗的後果是不確定的。”宋瑞霖認爲,醫療保險能夠迴歸其應有的角色,從單一的藥品定價者轉變爲全面的支付者。同時,應當明確區分仿製藥和創新藥的不同定位。仿製藥作爲公共產品,必須確保公衆能夠負擔得起;而創新藥則代表了前沿科技和創新,需要確保公衆能夠獲得並使用。因此,醫保目錄亟需增設丙類目錄,以適應不同藥品的特性。
此外,僅依靠醫保體系是不足以支撐生物醫藥創新的。需要爲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留出發展空間。目前,國家監管層面對於建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已經達成了共識。現在,關鍵在於如何實施的階段。商業保險的銜接和獨立保障體系將成爲未來生物創新藥市場的重要支撐。
除了支付手段,中國藥企的解題思路仍然是“出海”。目前,大部分創新藥物的價格僅爲海外同類產品的幾分之一,甚至二十分之一,這也加深了創新藥企“出海”的決心。
BCG分析指出,回顧2020年6月至2024年的大型交易可以發現,全球20家大型藥企在中國收購了具有全球競爭力的資產,大多數處於臨牀前和臨牀二期階段。中國大部分企業缺乏資金能力進行全球化的臨牀試驗,而全球三期臨牀試驗大多由中國藥企完成。這些具有全球創新潛力的藥物,在一期和二期臨牀試驗之前就被出售了。中國企業不具備這樣的臨牀能力,缺乏資金和積累來佈局全球化。
“大部分交易包括首付和一些運營交易,這些運營交易都交給了買方。今年大約有五起這樣的交易。有些企業考慮到更長期的佈局,爲自己留了一條後路。”吳淳認爲,這條路是否可行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