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陳俊翰看見殘障者的機會

(圖/本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排名第16的不分區立委陳俊翰,雖則未能順利選上,但卻是此次各黨不分區立委中唯一以殘障者入列的,這也可以看出,民進黨的不分區立委提名儘管因人選問題,備受訾議,卻也是最關心殘障者福祉,也對殘障者的能力最表肯定的,無論如何,都該加以稱讚。

顯然陳俊翰對自己的智慧、學識及能力,都是具備有充分信心的,而他在律師界的傑出表現,也都證明了這點;陳俊翰所缺的,其實只是一個「機會」。

陳俊翰出生即罹患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自小即身癱瘓,後來又經歷火災,導致雙腿截肢,全身僅眼、嘴及手指末端能動而已;但他並未因而喪志,反而奮勵自勉,成功拿到哈佛大學法學研究所碩士學位,並取得密西根大學法律博士學位,且放棄外國的高薪,願意回國服務。這是一個相當勵志的故事,當然,也不無可能成爲催情、造勢的工具;但重點不在於旁人想利用陳俊翰達成怎樣的政治目的,而是陳俊翰對自身有怎樣的期許。

陳俊翰已是執業的律師、會計師,這在常人來說,已是難得的、衆所誇耀的成就了,對殘障者而言,更是百萬中難得一見的成功實例。依他的情況而言,可以說已經是衣食不但無憂,而且可以綽綽有餘的了。

常人對殘障者的看法,大抵都是「只要能無求、無仰賴於他人」,就是阿彌陀佛、善莫大焉的了。但是,這真的只是殘障者唯一的訴求嗎?

尋常人可以有精進向上、奮發圖強的鴻鵠之志,而且也能獲得各種來自各方的肯定與鼓舞;殘障者其實也是尋常人,只是在形軀上有所欠缺而已,卻往往就被限定於一個「衣食無憂」的範圍之中,這應該也是陳俊翰在網紅節目成爲被揶揄、嘲弄的對象,最根深柢固的原因。

據衛福部統計,全臺灣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約有120萬人,不是身罹此疾的人,是永遠不會知道殘障者的苦處的,民進黨心中還知道有這樣的120萬人存在,也難怪其總是能在重要的選戰中,斬將搴旗,獲得勝績了。

我與陳俊翰的政治觀點不同,但對他出馬參政的用心,卻是感同身受的。殘障者最最迫切需要的,其實不見得自己「應該如何」的問題,而是「可以如何」的問題。應該,是操之在己的;可以,則往往是非仰賴於他人不可。機會,永遠不是「應該」就能有的,而是誰「可以」提供的。

陳俊翰「應該」做的,他都做到了,這正是他優異的表現;民進黨提供了「機會」,更讓他「可以」有進一步發揮的天地,儘管事未圓成,卻是一個好的開始,值得期待。但是,其他殘障者的「機會」,究竟在哪裡呢?這真的讓人茫然了。(作者爲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退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