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穿裝潢、打碎馬桶牆亂塗鴉 2400萬新屋遭前媳婦搞毀

臺中卓姓女子和邱姓前夫感情觸礁,邱把原2人同住的高級公寓賣給爸爸後提告命她搬出,卓離開前竟破壞裝潢報復,當地里長都證稱,目睹每面牆都被亂塗鴉、裝潢遭打穿,電動馬桶也碎裂,經邱父求償487萬元,法院計算折舊後判卓應給付邱父111萬元,可上訴。

邱父控訴,卓女原是他媳婦,兒子和卓20202月搬進北區1棟高級社區大樓,後來夫妻感情不睦兒子同年7月就搬出去,留下卓和小孩同住,自己2021年9月花2400萬元和兒子買下該房且辦理移轉登記完畢,並起訴卓女遷讓返還該屋,法院判卓敗訴,應將房屋遷讓返還他。

邱父表示,直到2023年6月卓女才搬出,他會同兒子、當地里長及物業人員進入房屋,卻驚見內部裝潢都遭卓女破壞,他委由設計公司勘查,評估包括拆除、清運、系統傢俱更新、更換廚房、重新油漆、玄關、天花板、鋁門、電線迴路等大量工程,需耗資487萬元,對卓全額求償。

卓女抗辯稱,他遷讓房屋敗訴後就搬家,爲尋覓新家、小孩就學問題,已無心毀損房子裝潢,且邱直到2023年10月纔對她提民事求償,無法排除是邱或第三人破壞,就算有重新裝潢也應計算折舊。

臺中地院查,邱男和卓女離婚後,把房子賣給爸爸,並起訴命卓女搬出,可見邱、卓關係已達非常惡劣程度,卓確有毀損房屋裝潢動機。

法院根據對話,發現邱曾傳訊說「希望妳3天內搬離爸爸的房屋,否則請警方、管委會來強制妳搬離,並要求相關損害賠償」,還交代她說「不要破壞屋內任何物件。」卓則回「去告吧,我身上沒錢哈」、「這樣做剛剛好而已」、「買空屋價還想要有裝潢啊,會不會想的太美。」

當地里長證稱,協助里民進屋時,發現每面牆壁都被亂塗鴉,裝潢也遭刺穿打破,地上都是碎玻璃,因爲該處是新建房屋他印象很深刻。

法院勘驗現場,發現牆面插座都是塗鴉,廚房中島、傢俱、窗簾、門片、鋁門、衣櫃,電動馬桶都嚴重頗損,天花板也有多處坑洞,冷氣室外機也被搬動,另根據4年折舊計算後,一共判卓女應給付邱父111萬158元。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