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產董座不只送女看護4650萬 讓她「安享晚年」還贈透天厝

傳產董座不僅贈女看護4650萬 ,還承諾讓她「安享晚年」贈透天厝。(圖:shutterstock/達志)

高雄市一名遊姓傳產董事與其10年看護朱姓女子日久生情,後逐漸發展爲同居情侶關係,朱女期間甚至以「遊太太」對外自稱。遊董2006年罹患肺癌,臥病期間認識看護朱女。後直至遊董病逝,但遊病逝前不但贈與4650萬現金給朱女,也另外轉讓贈與一棟透天厝。遊的子女爲了現金遺產,打了7年官司敗訴,房屋轉讓部分,也同樣遭到敗訴。

遊男興建該棟透天房屋原本當作公司總部,後來搬遷後重新裝潢,表示要送給朱女當作做安享晚年之用。

於是遊男便帶着朱女前往律師事務所,簽署房屋移轉協議書。但遊男病逝後,該棟透天厝由遊妻和三名子女繼承。朱女提出訴訟,表示遊家人拒絕歸還。但遊家人認爲納稅人是遊男兒子,因此纔是房屋處分權人。

一審及二審法官認定,因朱女提出她和遊籤立的房屋轉讓協議書,以及律師見證文件,因此判決遊家人敗訴定讞。但因透天厝位處水利地,朱女僅有地上權,可以租地居住,並無土地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