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2個月又性侵! 戀童癖光頭伯:看到孩童控制不了

圖文/鏡週刊

宜蘭三星鄉發生10歲男童雞姦案,檢方復訊後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警方指出,光頭陳姓犯嫌曾有2次妨害性自主前科,皆是對未滿12歲的孩童下手,共有3名的男童以及1名女童曾受害。

設籍新北市光頭裝扮的37歲陳姓犯嫌,在出獄後投靠在宜蘭的養父家,纔會出現宜蘭犯案,自從2005年入獄後共服刑12年,直至今年7月18日纔剛出獄獲准,就立即再犯,且不僅只針對男童下手。

其中一次的妨礙自主前科,曾在一次演唱會過後尾隨一名未滿12歲的小女童性侵得逞,具有強烈的戀童癖傾向,並曾入獄接受強制治療,並在接受治療期間曾表示:「看到孩童就控制不了」,顯示出再犯高危險因子

而被害男童的母親則強調一定得將這種人關起來,並且不要再放出來。而檢方則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2條之1反覆再犯之高風險因素,依照行政訴訟法聲請羈押與預防性羈押,避免被再次有孩童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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