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男被綠了!回家驚見「小王躺窗臺」 這動作讓他下場慘了

出軌男被綠了!回家驚見「小王躺窗臺」,這動作讓他下場慘了。(達志影像)

一名張姓男子曾遭妻子在摩鐵抓姦,但去年間返家時,發現大門深鎖妻子的車卻停在內,入內察看時又妻子神情有異,立刻拿出手機錄影,驚覺在臥房窗臺外發現一名陌生男子躺着,當場大怒遭戴綠帽報警,但妻子立刻帶着小王開車離去,張男將鐵卷門拉下想阻止離開,遭太太提告妨害自由,遭高院判處拘役20天確定,不得上訴。

根據判決書,張男於去年某日下午3時許,返回住所時,發覺住所鐵卷門無法開啓,但見到妻子的車停放在車庫內,便進入室內查看並持手機錄影,這時又見妻子神色有異而上樓查看,發現一名陌生男子平躺在2樓之主臥室窗臺外。

張男當場與妻子發生爭執,妻子立刻帶着小王前往車庫、操作手持遙控器使鐵卷門上升,準備開車送小王離去,張男見狀,竟徒手拉鐵卷門使鐵卷門下降,妻子又利用遙控器使鐵卷門上升,然後開車載小王迅速離開。妻子因此提告妨害自由。

一審法官審理時勘驗錄影畫面,發現張男報警時僅稱:「我老婆帶一個男生躲在我們家房間裡面,現在要逃跑了」,因此認爲拉下鐵卷門並非「逮捕現行犯」,而是「阻撓配偶與疑有不正當關係的第三人離去」,反而以強暴手段妨害妻子和小王自由離去,符合強制未遂犯。

張男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審酌張男未循合法途徑處理現場爭執,擅自以強暴行爲強留妻子與小王,影響該2人之意思自由,但考量本案止於未遂,情節較輕,張男始終否認犯行,迄今未與2人和解,判處拘役20天確定,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