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中壢廠停滯... 泰豐董事籲20日前啓動標售
在12日的董事會上,葛作亮指出,獨董趙士懿、鄭富月等對於中壢廠售地案公開招標的執行進度,也表示關注,鄭富月支持葛作亮的發言,認爲應依照股臨會和上次董事會的決議,儘快辦理中壢廠土地公開招標作業。
葛作亮指出,10月13日南港和泰豐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達成調解,當時泰豐董事長仍是馬述健,雙方同意就「處分泰鑫、泰誠股權(或中壢廠土地),依同月15日召開的股臨會之決議執行。」
如果董事長執意違反股臨會及董事會決議,是不是先騙了商業法院,又利用股臨會及董事會製造一場騙局,再騙了股東?!
既然泰豐已於商業法院調解筆錄明示,應依該次股臨會決議辦理中壢廠土地,當天董事會也決議要處分中壢廠土地,葛作亮表示,爲何至今未說明處分進度?是否已詢價廠商處理公開招標事宜?何時提報董事會遴選招標廠商?所有售地時程應依股臨會及董事會決議,均應立即且明確向所有董事提出報告。
葛作亮指出,中壢廠的土地標售,如果延誤招標時程,導致買主無法依限完成市地重劃細部規劃,將造成潛在買主縮手,勢必導致泰豐蒙受重大損失,也違反股臨會決議託付董事會之任務,所有董事和獨董均可能因此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葛作亮表示,中壢廠標售案的所有前置作業皆已完備,董事會毫無延宕或窒礙難行之理由。葛作亮已在12日的董事會建議由原世邦魏理仕(CBRE)繼續辦理招標,或儘快重新遴選招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