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流量...直播猥褻男住民賺外快 臺南女照服員判9月沒收1萬所得

臺南地院審酌,李女爲求網路直播流量及直播平臺會員給予對價,竟對其任職照護中心內受其照護住民爲猥褻行爲牟利,嚴重侵害個人隱私及人性尊嚴,認她犯乘機猥褻罪處9月。圖/讀者提供

去年4月間,李女甫因開色情直播被訴,法官認她犯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處拘役50日,沒收所得25萬元;這次又被住民家屬告上法院,案發後她也丟了工作,還害該中心遭市府裁罰6萬元罰鍰,限期改善等處分。

檢警調查,李女明知該住民爲腦病變患者且受禁治產宣告之人,竟意圖營利並供人觀覽,前年6月間凌晨利用其身體、精神障礙不知爲抗拒情形下,在牀位旁爲他打手槍,並在付費會員均得觀覽直播內容的UT網站,公然直播其猥褻過程。

李女辯稱,事前有得對方同意。但住民爲腦病變患者,對事情認知與是非判斷有明顯缺失,致不能爲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法院並據此宣告他爲受監護宣告之人,認她說詞不可採信。面對住民家屬提告,她也表達和解之意,但雙方並無共識。

她於偵查中供述,因本次直播猥褻行爲獲利約5000元至1萬元。臺南地院審理時,她說,他們是月結的,沒有辦法針對特定的直播內容做計算,她也不知道實際到底多少錢,1個月大概10萬元至10幾萬元。法官估算本案犯罪所得爲1萬元。

臺南地院審酌,李女因貪圖一己私利,爲求網路直播流量及直播平臺會員給予對價,竟對其任職照護中心內受其照護住民爲猥褻行爲,並將相關影像在網路上直播賺取獲利,所爲嚴重侵害個人隱私及人性尊嚴。兼衡她犯後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認她犯乘機猥褻罪處9月,未扣案1萬元沒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