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冷水噴殺蟲劑虐死97歲公公 驚世狠媳終局判決出爐

2018年戚姓女子要求97歲的杭姓公公回房間午睡遭拒,她竟情緒失控加以痛毆,將年邁的杭姓老翁衝冷水及噴殺蟲劑虐死(本報資料照片)

2018年戚姓女子要求97歲的杭姓公公回房間午睡遭拒,她竟情緒失控加以痛毆,將年邁的杭姓老翁衝冷水及噴殺蟲劑虐死,最高法院駁回她的上訴,認定她因情緒失控致被害人死亡,實有不該,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確定。

戚女在2018年10月結婚後,她老公是杭姓老翁之養子,她與老公及外籍看護、杭共同居住在北市住處,她先後在2018年12月20日及21日下午,在住處之浴室內,與杭爭搶、拉扯、推擠,致對方跌倒而多次撞擊。

她再對杭姓老翁以腳踩、衝冷水、在身旁放置冰凍物品、在浴室內噴灑殺蟲劑,將他留置在浴室地磚上達數小時,她因思覺失調症伴隨躁症症狀影響,對行爲結果產生誤判,嗣於21日下午4、5時許,外籍看護進入浴室發現杭翁已死亡。

戚女虐死公公後遭起訴,一審士林地方法院依醫院鑑定結果,認爲她有幻聽及被害妄想等精神病症狀,她傷害杭男致死的行爲,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爲違法屬不罰,因此爲無罪判決,但二審高院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5年,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

更一審審理後認爲,戚女辯稱對事發過程已無記憶,當時處於思覺失調症之急性發作期,但依證人及消防救護人員、警員之證詞,可證明她並非無辨識力,只是辨識行爲違法之能力顯著減低,可減輕其刑。

更一審審酌她未念及被害人年邁,爲其配偶養父,有養育恩情,嫌惡彼無積蓄卻需僱工看護,因病症發作,情緒失控而爲上開行爲,致被害人死亡,實有不該,判處5年徒刑,她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