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上光電廠 本月可望發電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活化舊垃圾掩埋場做爲地面型光電廠。(民衆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出租1公頃的舊垃圾掩埋場做爲地面型光電廠,目前已舖設完成,9月就可以並聯發電,預估可供應池上地區20%的電力,是臺東首例垃圾場轉型發電,環保團體持正面態度,肯定選址恰當是太陽能發電成功的關鍵。

池上鄉卑南溪畔1公頃多的舊垃圾場一改荒煙蔓草景象,改鋪上滿滿的光電板,臺電人員也加緊拉線準備並聯發電。

池上鄉公所因池上後火車站1公頃私有建地要設太陽能光電,引起居民抗議,鄉公所改爲出租舊垃圾場,做爲發電爲替代方案,自去年招租、動工,近期順利完工,未來可提供全鄉1年20%的用電,而鄉公所每年可收到60萬元的租金。

臺東縣環保局指出,一般廢棄掩埋場都會做爲綠地公園或停車場,由於垃圾場地屬偏遠,民衆若使用率低,容易變成蚊子館;利用閒置掩埋場做太陽光電廠是1條可行之路。不僅池上鄉,而臺東縣內部分鄉鎮市公所有意效法,利用已封閉覆育的垃圾場來發電。

此外,相較池上光電順利推動,爭議3年多的知本光電案迄今廠商不斷申請展延,遲遲未能動工,發電日更是遙遙無期,環保團體認爲選址正確與否是關鍵;荒野保護協會臺東分會組長蘇雅婷表示,應挑選生態不敏感、或是原本無法利用的土地爲宜。

池上鄉公所強調,舊垃圾場轉型太陽能光電,不但較少環保爭議、節省鄉庫收入,也省下綠化經費。環團也呼籲縣府應重新盤點評估適合設置太陽能光電的位置,避免再出現類似知本光電高度爭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