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保單先變更 確保權益

現代離婚率居高不下,以離婚人口占比來看的話,壯年族羣的離婚人口占總離婚人口將近一半,全球人壽提醒壯年族羣,離婚前務必完成保單變更。其中,最常見的就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的情況,最好要在離婚前談好保單歸誰,以及是否要變更「要保人」,以免影響到後續行使保單的權利。比如太太是要保人,被保險人是先生,要保人是有權將保單解約拿回保單的解約金,且保單解約無須經過「被保險人」的同意。

但由於「被保險人」是保單核保與保費計算的主要依據,因此無法申請變更,若離婚後「被保險人」擔憂保單會對自己有不利的影響時,可以向保險公司主張「不同意自己爲被保險人」,申請終止保單。

其次,就是記得檢視孩子的保險。當雙方都決定好子女親權歸屬後,最好是將要保人變更爲擁有親權的一方,或是變更爲子女本人,萬一未來有保單相關事務須由要保人辦理時,對彼此都比較方便,可以減少需要對方配合的問題。

臺壽則建議,要把握保單調整二大要點,爲離婚後的安穩安排。一是保單所屬權(婚後財產)分配。二是離婚後的保單角色(要保人/受益人)調整:離婚後一定要記得調整保單的角色,保險金才能給付給真正想保障的家人,以免發生保險金理賠給前夫或是前妻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