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心臟不適強留3酒店妹「陪伴」性侵 色大叔下場慘了

黃姓男子從去年11月起,多次以包全場的方式邀約酒店妹外出伴遊,然後以心臟不舒服等理由,要求酒店妹陪同回家照料,並趁隙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

40歲黃姓男子從去年11月起,多次以「框」酒店妹出場,再以心臟不適等藉口,要求酒店妹陪他回家照料後,限制酒店妹行動,逼迫發生性關係,事後3名被害人報警提告,臺北地檢署21日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黃男。

檢警調查,第1名被害人指控因去年經常被黃男框出場,多次進出黃男位於北市大安區的住處,但有次她有事想離開,黃男求她留下不成,就動手打她,還放話威脅「找人去她家門堵人」。她因此至少5次被迫發生性關係,甚至黃在去年11月14日到22日限制她的行動,她趁機報警,警方到黃男住處將她救走。

第2名被害人指控,她因友人急需用錢,曾找黃男週轉,黃男要她到家中拿錢,她到黃男住處後卻遭黃男拿走鞋子並擋住電梯不讓她走,她只好報警。

第3名被害人控稱,她去年12月25日被框出場後,跟黃男回家,結果遭黃男以剪刀威脅發生性關係,隔天黃男再框全場,她發訊息請經紀人幫忙報警,警方到場以現行犯逮捕黃。檢方一度聲押獲准。

檢警調查,黃男過去曾被酒店妹指控性侵,但獲不起訴,這次黃男辯稱和3女分別是男女朋友或性交易,但檢察官不採信,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