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關區市場監管局發佈提醒告誡書規範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期間經營行爲

爲進一步規範汽車、家電、家裝廚衛、電動自行車等領域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期間經營行爲,維護價格秩序平穩有序,切實防範價格違法行爲,10月17日,城關區市場監管局發佈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期間規範價格行爲的提醒告誡書,要求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嚴格明碼標價,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依法誠信經營。各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原則,做到依法經營、誠信經營,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嚴格明碼標價。各經營主體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參加“以舊換新”活動標識,不得標示無依據或無從比較的“特價”“最低價”“極品價”等不規範標價用語,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標價。汽車經銷商應在店內顯著位置展示置換政策和價格標準,明確舊車評估價格體系及新車優惠幅度,家裝廚衛經營者應在結算清單上如實列明材料名稱、規格、數量、費用等,家電經銷商應在產品醒目位置標註產品價格及廢舊家電上門回收流程和費用等,電動自行車經營者應公示舊車回收標準和新車售價,確保價格清晰、標示明確,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嚴禁價格欺詐。汽車賣場、家電商場、家裝廚衛市場等同一區域內的經營主體不得相互串通,統一調整價格,應根據自身經營成本、市場需求等獨立定價,確保價格的真實性和合理性。在落實補貼優惠政策中,不得隨意增設不合理收費項目變相提高消費成本,不得強制購買保險、延保服務等附加條件,不得在運輸、安裝、報廢拆解車輛等環節收取未明確告知的費用,不得臨時提價、虛假打折、虛假標價、誘導交易、以次充好、虛報信息,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

規範促銷活動。經營主體開展限時減價、折價等價格促銷活動的,應當顯著標明公開折價辦法、附加條件和具體期限,不得拒不按約定折抵價款,不得以虛假的補貼政策或優惠措施吸引消費者報廢更新車輛、家電,回收報廢車輛及家電時須按公開價格標準,不得在評估車況等環節弄虛作假欺騙車主,變相降低迴收價格。

主動配合監管。各經營主體要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範價格行爲,積極主動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對以舊換新活動價格行爲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及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爲,共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城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歡迎廣大羣衆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在消費品以舊換新經營活動中發現任何不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爲,可隨時撥打12345、12315進行投訴舉報,該局將依法從嚴從快查處。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鄭麗君

責任編輯:王旭偉

來源: 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