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盈潔抱多病入獄服刑 許常德:車內全是嘔吐物

陳盈潔日前以身體健康不佳爲由,向北檢聲請暫緩執行,但遭北檢駁回。(照片 / 民衆提供)

曾以「風飛沙」、「海海人生」等歌曲走紅的臺語歌壇「大姐大」陳盈潔,被控教唆大姐以妹妹名義簽發本票向邱姓友人借款,最高法院今年7月駁回陳盈潔上訴,依《教唆僞造有價證券罪》判刑3年2月,沒收犯罪所得43萬200元確定。陳盈潔今早8時40分於親友、經紀人、音樂製作人許常德陪同下前往臺北地檢署報到執行。家屬透露,陳盈潔患有中度阿茲海默症等慢性疾病,生活無法自理,之後將聲請保外就醫。

陳盈潔日前曾以身體健康不佳爲由,向北檢聲請暫緩執行,但遭北檢駁回。

胞姊陳乃嘉、音樂人許常德今一早隨行陪同,許也對記者說,「陳盈潔搭乘的車子都是嘔吐物,也相信一定會有人好好照顧陳盈潔;如果陳盈潔之後還有機會賺錢,一定把錢歸還債務人。」

另,當陳盈潔弟弟被記者問及姊姊如今身體狀況時,他則迴應「姊姊身患中度阿茲海默症、高血壓、糖尿病,生活無法自理」。針對是否判執行科檢察官能暫緩執行,他表示,「要看檢察官怎麼裁示,陳盈潔已有聲請保外就醫。」

現年69歲的陳盈潔,2011年以「在廈門從事演藝事業」爲由向邱男商借200萬元,後來再加借280萬元,邱希望能有人作保。陳女就和姊姊陳乃嘉討論後,以妹妹陳鬱心名義於本票上簽字,邱事後追債,發現陳盈潔教唆僞造本票,憤而提告。

陳乃嘉2015年遭法院判刑1年7月,緩刑3年確定。檢方認定陳盈潔教唆陳乃嘉犯罪,2人爲共犯,依《僞造有價證券罪》起訴她,一審判處陳女徒刑3年2月,但臺灣高等法院改判無罪遭撤銷;高院更一審改判1年8月,緩刑4年,最高法院又撤銷發回更審。

高院更二審審理時,陳盈潔辯稱並無教唆姊姊僞造,但法官依據證人證述、相關事證,不採信陳盈潔說法,判刑3年2月,並認定陳盈潔因本案獲取110萬元犯罪所得,扣除已返還66萬9800元,餘額43萬200元應予沒收。陳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