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源/結清手續雖無趣,仍要紮實去完成

租屋細節多,房仲經驗分享給大家知道。(圖/東森新聞,下同)

文/陳泰源

【我的親身經歷1】以前每次招租房子,我總是按照SOP標準程序,在簽約前或是房客入住前,我一定都會去結清水電瓦斯,而且水錶電錶、瓦斯表,都還會拍照下來存證,照片中的右下角,也都會設定標示「年/月/日/時/分」,以便讓房客產生信任感,不會有被坳的感覺

曾經有一次,某間房子的前房客剛退租,水電瓦斯纔剛結清不久,屋主重新招租沒幾天(不到一個禮拜內)就被我租掉了,我首次心生「懶」念;在簽約時,拿出上一組房客剛退租的結清帳單試探性詢問房客,我們是不是就乾脆直接省略結清程序?就不用結了,直接搬家入住如何?

結果,我當場就被房客教訓了一頓……

房客表示:就算上一組房客是前幾天纔剛退租的,就算水、電、瓦斯是前幾天纔剛結清的,但中間這段空屋期間:

1. 房仲們每天進出帶看客戶總是會開電燈吧?2. 夏天帶看房屋,可能也會開冷氣吧?3. 就算是空屋,冰箱也還是持續運轉吧?私電錶就算沒在跑,但有電梯、有公設社區大樓公電還是照跑、照算、照分攤沒錯吧??

那,憑什麼要還沒入住的房客去承擔「招租期間」的費用

只能說,這是一個服務不周到的慘痛經驗,房客教訓的是!

--【真實案例2】某間在招租中的房子,在星期五的晚上帶看,房客看了很滿意,並且很順利地在星期六簽約,因爲是傢俱家電全配的房子,所以隔天星期天一大早,房客就一卡皮箱搬進去住了,結果,當天晚上,竟然就被斷電了!?

原來,房東因爲沒繳電費超過2個月了!被斷電了!

房東倒也不是刻意不繳,只是想說沒被催繳,加上通常出租後,房仲也會幫忙服務結清水電瓦斯,所以房東就有點懶得去繳;而剛好籤約時間是週末星期六,搬進去住也是隔天假日星期天,臺電公司還沒有上班,根本來不及去結清水、電、瓦斯。

於是,斷電當天晚上,房仲只好幫房客買了蠟燭手電筒賠不是;而讓房客住在一個被斷電的房屋裡,這慘痛的經驗,也讓房客留下了深刻的扣分印象。--結論:1.不論距離上一次結清的時間有多短,只要房子租出去,就一定要再次結清。2.結清手續,必須在房客入住前,最好是簽約前,就一定要完成。

作者陳泰源,大畢,北市,普通老百姓,房仲業者,有個人臉書。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