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亂囤2萬9000片口罩!7人囤貨全被查扣…下場慘了

圖文/鏡週刊

由於行政院將一般醫用外科手術口罩列爲疫情應變物資,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可處5年徒刑警政署嚴查哄擡囤積防疫物資,並通令全國各警察單位加強查緝,迄今已偵辦囤積口罩,並送檢察機關共7件、7人,查扣口罩2萬9000多片,尚有22件偵辦中。

警政署指出,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爲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哄擡價格或無正當理由囤積而不應市銷售者,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而該特別條例第12條乃就「哄擡價格或囤積防疫物資」的犯罪刑責範圍擴大,同時處罰未遂犯,其目的在於廣泛防範,並遏止類似不法行爲發生,因此,疫情剛擴大時、行政院頒佈特別條例之後,警政署即下令全國各警察單位,嚴厲查緝囤積或哄擡防疫物資,以免造成疫情破口,經統計,迄今已經偵辦囤積口罩移送檢察機關共7件、7人,查扣口罩2萬9000多片,尚有22件偵辦中。

除了口罩之外,行政院於本月18日公告領有藥品許可證藥用酒精、防疫清潔用酒精、領有藥品許可證的乾洗手及額溫槍等,也列爲防疫物資,警方同樣會嚴查囤積哄擡價格等不法行爲。

警政署強調,「防疫不容出現破口」,呼籲不肖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利用疫情變化囤積哄擡政府公告的防疫物資,也別考驗警方的決心與辦案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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