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樑:稅收超徵還稅於民 潘朵拉盒子已打開

稅收又大幅超徵,若這次決定不還稅於民,政府需提出強而有力的論述說服國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初步統計112年稅收超徵3671億元,「還稅於民」議題再度發酵,針對超徵稅收的使用方案,行政院尚未決定,表示會廣納社會意見就總體賸餘情形進行檢討。政大財政系主任陳國樑指出,政府去年已因稅收超徵而普發6千元還稅於民了,這次如果決定不還稅於民,必定得提出能說服民衆的說法,不過,超徵不代表政府財政狀況良好,只代表收稅超過預算數,多賺的錢是否就要花掉,應該有更多思考。

陳國樑表示,問題就出在第一次,因爲111年稅收超徵5237億元,所以112年還稅於民,普發現金6千元,112年稅收超徵初估3671億元,如果這次決定不還稅於民,政府應該要提出可以說服國人的說法,同樣超徵,這次有什麼理由不還稅於民。

不過,陳國樑認爲,稅收超徵就普發現金本來就是錯誤的決定,但有了「超徵就還稅於民」的經驗後,就像打開潘朵拉的盒子,以後有超徵,若無強而有力的論述來支持不發錢,就無法不再次普發現金還稅於民。問題是,如果稅收短徵,要不要請全民補繳稅?做了普發現金的錯誤決定,政府應該思考如何收拾殘局。

陳國樑舉例,個人原本預定要支出100元,但收入只有80元,20元要靠舉債借錢取得,但因爲突然有打工機會,多了10元收入,最後總收入是90元,其中10元是超出預算的收入,這10元的用途有兩種,一種是少舉債10元,一種是一樣舉債20元,把多賺的10元花掉。

政府去年的情形屬於後者,稅收超徵,但債務還在增加,陳國樑說,超徵的稅收拿來償還債務都不夠還要舉債,怎麼有能力發現金給大家,他強調「超徵不等於政府有餘裕」,當然也不等於政府可以把超徵的稅收退還給民衆。

陳國樑指出,有超徵的稅收不償還債務或是減少舉債,等於是伸手向後代子孫拿錢,因爲負債會延續下去,由後代子孫償還,「自己口袋有錢就拼命花掉,是一種代際掠奪」。

超徵最根本的問題要回到預算編列失準,而且準確度真的太差。陳國樑表示,近10年稅收,只有受COVID-19影響的109年稅收短徵223億元,其餘年度稅收均大於預算數,尤其是近3年,超徵幅度都在1成以上。政府預算失準,代表失去及時將政府資源投入國家建設的機會,那麼多錢竟然都不在施政規畫藍圖裡,只能事後集思廣益商討這些多出來的錢要怎麼花,財政管理失靈,導致預算制度功效大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