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福海提告顏恩威等人違反選罷法 各求償100萬元做公益

金門縣長候選人陳福海競選服務處今(8)日委託選務幹部及律師前往福建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吿顏恩威等人違反選罷法(於家麒攝)

陳福海服務處表示,洪慈旭等人爲縣府駐臺辦公室主要幹部,不該於公務時以手機或電腦在line社羣逕行選務工作散發不實訊息,有負於公務人員身份(圖/陳福海服務處提供)

金門縣長候選人陳福海競選服務處今(8)日委託選務幹部及律師前往福建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吿金門前鋒報社長顏恩威、金門縣政府駐臺辦公室主任孫國欽、洪慈旭等人,於社羣軟體散發不實言論或錄音檔,涉犯選罷法第104條之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罪、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向每人求償新臺幣100萬元,獲賠金額將全數捐給金門家扶中心做公益使用。

陳福海競選服務處表示,自從陳福海宣佈參選後,就遭對手以各種不同手法攻擊。陳辦指稱,顏恩威自2018年起就以各種偏頗言論對陳福海攻擊,今年更是變本加厲,連基本的求證工作都省去,多次把陳福海不曾說過的話、做過的事刊載於他所創立的金門前鋒報。

另外,陳福海服務處也表示,孫國欽、洪慈旭等人爲縣府駐臺辦公室主要幹部,專職負責旅臺鄉親服務工作,領有公帑應認真確實執行公務,實不該於公務時以手機或電腦在Line社羣逕行選務工作散發不實訊息及加工錄音,這不僅有負於公務人員身份,更有負鄉親對縣府駐臺辦公室之期待。

被提告的顏恩威表示,他所報導的內容都是事實,被別人引用作爲選舉文宣,他完全不知情;孫國欽則說,他個人未參與有關競選事務,只是單純分享網路信息,並無任何意圖。

陳福海服務處最後表示,東北試釀案於早於四年前在地檢署就以不起訴結案,前助理個人於旅行社任職期間涉及的地下匯兌案件經司法調查後也與陳福海無關,盼有心人士回到選舉正確的道路,不要再以四年前抹黑手法造謠生事。

對此,楊鎮浯競選總部則迴應,關於陳福海先生涉及東北試釀、前秘書洗錢案,這些事情的發展及證據事實,如果沒有心虛及掩飾,就不需害怕將公開資訊於任何時間傳達給鄉親知道,相信以金門鄉親的智慧,一定可以判斷出真相爲何,而誰又在說謊。

至於洪及孫兩人在上班期間轉傳選舉訊息,縣府表示,此雖爲個人行爲,但尊重其對於個別候選人的好惡,且上班時間轉傳訊息,雖以「孫」「洪」名字爲之,但不能認定是本人操作,縣府仍將依程序調查,若於上班期間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事宜,將做適當處置。